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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一次会议第2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索 引 号 szfb/2022-014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7-25 16:41
名  称 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一次会议第2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声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租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议提案》(第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您在提案中指出,由于近年来商品房价格持续化上涨,大批低收入家庭无能力购买商品房,而公租房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建议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落实退出机制、盘活存量资源、加强镇(办)保障、夯实监管责任,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二、办理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保障计划,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经前期调查核实,我县科学编排保障房建设计划,全县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9475套,其中租赁性保障房6339套(城区4829套,已全部分配入住;乡镇1510套,还有少量空置,基本满足了乡镇住房需求),购置型保障房3136套,已全部入住。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底后只针对全国73个大型城市有公租房建设计划及资金扶持,而陕西省只有西安市属于计划范围内,商洛市六县一区均没有建设计划,也没有资金扶持。针对这种情况,我县在现有保障房实物保障的基础上,对不能实物保障的群众,制定了货币保障(发放租金补助)计划,且每年按计划增加保障人员,截至2022年6月底,全县共有1630户纳入租金补助计划,年发放租金约300万元。

二是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发挥公租房最大效能。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审核租住户的收入、财产及居住情况,对审查中发现收入发生变化、购置超规车辆、购置商品房或者转租转借、空置房屋等对象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强制退出,对腾退的保障房,及时安排轮候人员入住,充分发挥了保障房最大效能。截至目前,排查发现转租转借、异地保障、拖欠租金等40余户,已整改腾退各类违规享受保障房24户,其余正在整改中。

三是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建立诚信惩戒机制。今年以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三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保障性住房领域违规审批、监管失责等行为,严厉打击套取、骗取、转租保障房以及利用保障房非法牟利等行为,并将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目前,已下发违规《告知书》40余份,移交纪委案件线索1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强化公租房申报、审核、公示、配租、后期管理、超条件退出等制度建设,加大公租房后续管理力度,确保国家保障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欢迎您对提案办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山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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