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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1-041400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0-09-10 00:00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麻惠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4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外卖订餐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消费业态,为广大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别于传统就餐模式,网络订餐最大的不同在于多了配送环节,这就对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公众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并结合当前形势下新冠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局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进一步改善了网络订餐的安全状况,提升了安全指数和消费信心,确保网餐消费安全。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重点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资质,监督平台经营者资质公示情况、经营情况,对违法违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进行下线处理。同时,要求网餐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学习相关食品安全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将主体责任、审查责任、配送责任等落到实处。

二是重点检查网络订餐服务提供者许可资质情况,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有效证照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情况;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严厉打击未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各县区局加强督导各市场监管办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强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入网餐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网餐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业主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升餐饮服务规范操作和管理水平,为网络订餐服务打好基础。

四是开展平台约谈,加强“源头”治理。集中约谈了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等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本辖区的相关负责人,充分了解平台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求平台对督查及自查问题建立台账“销号式”整改,及时对违法违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下线处理。进一步压实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第三方平台备案”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审查”“人员培训”“订单记录”“抽查检测”“举报投诉”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净化“源头”治理,推进整治纵深开展。

五是突出“靶向”监管,做到有的放矢。以群众关注重点为监管“靶向”,目标明确,增强整治效果。对受过投诉举报的网络餐饮店开展“回头看”,实施针对性检查;对订餐数量排名靠前,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店”,坐落于小街小巷的网络餐饮店实行重点检查;对未受过投诉、举报和整改的网络餐饮店进行抽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认同感和获得感。

六是提质配送,确保外卖送餐食品安全。鼓励食品经营者使用第三方平台统一印制的食品安全封签。上线商户按照消费者的订餐要求,将制作好的外卖餐品包装后,贴上统一采用安全环保材质制成的专用标签,确保外卖骑手从取餐到送达消费者手中封签始终保持完好。同时,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可降解环保餐盒,既可以保障餐品的安全质量也起到了环保的作用,减少了白色污染对环境的不可逆影响。

三、规范与处罚并举,深化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按照省局要求,市局组织各县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行动中,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各镇街道办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一是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倡导商家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智慧监管”质量提升工程,提高知名度和提振消费者信心;探索以“互联网+食品安全”的网络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加强平台检查,要求严格落实供餐服务者准入资质审核,完善信息公示。二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鼓励网络餐饮商家通过LED、横幅等方式亮明网餐提供者身份;遵守并积极宣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引导网餐消费者在订餐时认真审核商家资质即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评级高、卫生条件好的网餐店订餐。三是加大公众监督和执法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功能,要求订餐平台上通过增加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和留言箱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通过线上监测和线下检查等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多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34人次,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14家,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24家,检查配送站点14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3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102家,取缔无证经营6家。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对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公众饮食健康。

尽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外卖订餐食品安全保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外卖网点的广泛性和特殊销售方式,使得监管部门对外卖食品从原料到加工制作的全程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外卖配送人员进入配送队伍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对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难度加大;三是外卖包装大多采用的是塑料制品,在配送热食类制售品的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食品安全风险增大。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网络订餐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法》《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和培训,为商洛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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