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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四届四次第98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1-04140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0-09-10 00:00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四届四次第9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亚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情况

(一)党委政府重视,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不断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担任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任副主任,印发了《<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商洛市食品安全监督事权清单》和《商洛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监管事权责任清单,定期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各级监管工作责任,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各级政府全盘工作中有位次、有权重。二是强化目标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印发了《商洛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市上将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食药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也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相关部门和镇办综合考核内容,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健全完善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同时印发了《商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商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厘清职责,明晰责任。机构改革后,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重新确定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职责,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强化监管职责履行,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奠定了基础。三是发挥市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部门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情况,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一是按照“十个一”标准建设基层食药监管所。目前,全市已有56个镇办基层机构按标准要求创建了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全面推行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以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办为主,以行政村食药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为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食品药品管理网络体系,确保监管工作不留盲区。三是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投入。近年以来,不断加大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给各县区局共划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400多万元,配发了打印机、复印传真一体机、移动执法装备等办公设备,为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依照标准许可和认证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意识,保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大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有效保障了基层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五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文书、证件、标志不统一等现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属地监管责任,提高了依法行政效能。六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市局分管领导包抓县区、与镇办负责人座谈交流、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加大基层督查指导力度、交叉检查、以查代训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先后与商洛学院、陕西师大签订了科技能力提升项目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依托高校资源优势,为监管人员提供能力提升系列培训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协作联动。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机制保障。制定了《关于加强食药执法能力建设指导意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联合公安部门下发了《关于健全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实施意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联合执法、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1件。取缔非法食品经营46家,关停整改78家。二是开展重点工作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分管领导包抓县区的办法,按期对“三小”食品综合整治、农村食品药品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监督抽检等工作全面进行了重点督查,强化措施、补齐短板、严格执法,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网络订餐、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质量“三大提升”、夏季食品等28次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800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967公斤,假冒西凤酒1276瓶。累计完成食品安全抽检8140批次。三是严格规范监管。聚焦食品安全,加强源头治理,突出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加快建立阳光智慧监管平台,实施科学规范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四是不断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认真汲取长春生物疫苗事件教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信用评定的等级、大力加强药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同时,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对全市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强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备案申请、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开展中药饮片、化妆品、医疗器械、处方药销售等专项整治,加强疫苗、血液制品、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治理,去年以来累计完成药品抽检850批次,药品快检300批次。五是结合“创国卫”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整合市直、商州区、四办二镇、村社4支力量,全员出动、分片包干、对标监管、严格执法。从去年6月份以来,共排查整治各类食品问题18000余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2件,取缔非法经营46家,关停整改78家,创建了民乐路、莲湖路、惠民二路、丹江饮食街4条示范街。

(五)加大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加强媒体阵地宣传。定期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新闻网等媒体上对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及时宣传和发布。在市局网站设立双随机检查、监督抽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专项整治等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食药抽检公告、处罚结果、监管措施、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知晓率。2019年以来,向社会公众发布食品药品抽检公告91期,近6100批次抽检结果。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维权日、“科技之春”等宣传活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等专题宣传活动,极大增强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和规避风险意识。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据统计,去年以来在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发布涉及包含食品药品知识的市场安全监管信息500多条,利用公交车、公共场所及市场主体电子显示屏播发宣传标语10万多条,制作宣传展板328块,印发宣传彩页18万份,现场咨询义诊群众8万人次;免费为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制发提示牌8000个,形成了全社会共享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食品药品安全机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镇办政府内设机构, 2015年机改后的县区局业务工作未能完全承接到位,基层监管资源并未得到全面有效整合,影响了基层监管效能的正常发挥。二是监管力量和能力有待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范围广、任务重,而基层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偏少,而且监管人员常被拉用、流动性大,日常责任难以落实到位。目前,基层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单一,致使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不及时,证据掌握不全面,削弱了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薄弱,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较低,且容易受虚假广告误导,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加之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分布零散,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果容易反弹,食品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隐蔽手段,找漏洞、钻空子;个别药品零售企业自律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有待加强。四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受各种因素影响,从业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了一定的食药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着力化解和防控风险,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基层机构改革,把镇办食药监管机构作为县区局派出机构,充实监管力量,确保基层食药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使日常监管责任得到切实落实(2020年已纳入基层监管机构改革的范围)。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强化市、县区政府对辖区食品药品的安全责任,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落实党政同责,把食药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认真把好生产加工、贮运流通等每一道关口,夯实各级监管部门责任,实行严格有效监管。三是不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协管员的教育培训,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引导,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业意识和责任感。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落实举报奖励,认真严格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六是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大幅减低行政成本、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七是协调各级政府加大对食药监管的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八是加大宣传,促进社会共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采取不同形式大力宣传食药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政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正面典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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