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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16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10:32
名  称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公开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一是在市政府政府网站公布了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二是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了《商洛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未开设网站,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商洛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下一步将继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查发布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升综合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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