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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17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7:04
名  称 商洛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市商务局网站信息发布(更新)2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24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条,涉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资金项目公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类信息等。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促消费、外贸进出口、市场保供、电商发展、口岸建设等。市商务局网站设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政民互动等专栏,专题报道涉及商务部、商务厅动态、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电子商务等内容。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对优化营商环境、内外贸工作、口岸建设等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议案建议办理”栏目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6件。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依法、妥善、规范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参照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依申请公开数量为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八条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机关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网站管理、维护等职责,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资讯,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服务,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对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不定期自查,不断提高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水平。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网站信息内容质量,提升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市商务局官方微博“商洛商务”已于2022年11月17日注销关停。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成立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上传和发布。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开展评估,精准问题,督促整改,提高质量。三是参加省市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网络安全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风险预警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商务局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局网站运转良好,未出现失密、泄密现象,未在网上存储、传输涉密信息,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由于其他业务工作较多,无法做到对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导致政务公开信息有关政策了解还不十分透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和优秀案例,加强对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等原则,优化信息公开审核流程,补充、完善我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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