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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59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20 17:35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一都四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双对标、双50”战略,以开展“两改两转三促进”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扎实开展加快产业融合、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等五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融合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全域推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产业融合,促进提质增效。围绕“菌果药畜茶酒”等产业全链条升级,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绿色化、景区化、品牌化建设。抓住西商融合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康养、休闲、创意农业,促进特色产业与康养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合。坚持“三产”融合,在种养、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关键环节整体发力,延长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提升组织化、集约化、市场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在县镇成立新业态发展公司,盘清现有资源,统筹做好整流域、整片区规划,组团招商,规模流转,进行沟域性示范开发,着力打造康养、旅游、宜居乡村,并适时做好宣传推介。实施“品牌点亮”工程,开展名特优新、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放大“小木耳大产业”效应,不断提升商洛特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规范管理使用。将乡村建设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列入年度预算给予支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加大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行业专项资金向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市财政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加大乡村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建设,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选派村庄规划管理、乡村风貌引领、人居环境整治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村党组织队伍建设,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大对村“第一书记”、“两委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等培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完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弱项。围绕开展“两转两改三促进”行动,扎实推进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等重点工作,加快推动水、电、路、气、讯、网等向村组户覆盖延伸。加强农村道路、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防汛抗旱、数字乡村等生产设施建设,全面增强对现代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在乡村建设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建设模式,促进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加强薄弱环节,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托幼、防疫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方位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管护。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实施意见或专项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具体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全域推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机制,制定科学管护、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民建、民管、民用和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把握乡村休闲康养新趋势,强化生态资源制度性改革,借鉴浙西、福建等地的经验,积极探索我市农村各种资源如宅基地等使用租期年限制度性改革,加快西商融合发展,助推我市实现“双对标、双50”目标。(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6月)。成立议案办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专题部署。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议案办理具体工作方案,逐年分解量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3年7月—2025年1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计划分步实施,强化工作举措,促进议案办理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议案办理情况开展一次视察检查,各责任单位配合开展视察检查活动。

(三)总结答复阶段(2023年—2025年每年12月)。在办理期限内,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将议案办理工作总结材料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责任单位资料,形成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建设”议案办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工作,于7月10日前将议案办理情况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议案办理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议案办理程序合法。加强与市人大农工委和议案提出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健全机制保障。建立调度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确保议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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