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08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11:15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条例》,聚焦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围绕中心推进公开。梳理发布《商洛市政府系统通讯录》,方便群众,服务市场主体,助力“三个年”活动。二是加强统筹培训指导。组织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印发《2023年商洛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全面落实《条例》规定。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及时修订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33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514条,其中更新公开目录信息1727条、政务动态信息378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及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公开申请161件(其中,邮寄公开申请138件,网站公开申请23件),已依法及时规范答复143件,另有18件已结转至2024年办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二是做好“十五”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专项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将“规范性文件”栏目升级为“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我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动态调整。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与监管工作。二是改进优化《商洛市人民政府公报》赠阅工作,实现公报赠阅范围全覆盖(扩大至辖区各社区和行政村)。三是强化开办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将主办的政务微信与政务微博承办单位,从下属事业单位调整至办公室内设科室负责,并将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统一更名为“商洛政务发布”,形象标识也予以统一规范。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党组第五次(扩大)会议,专门学习《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强化解读互动,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拓展公开领域,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下发催办函,督导个别机构答复群众提交的公开申请,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5

6

0

0

0

0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7

6

0

0

0

0

1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37

6

0

0

0

0

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负面清单有待健全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材料多为文字形式,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审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10项公开负面清单,更好统筹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创新,为解读材料增加了图片、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