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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09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16:58
名  称 商洛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公众关注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规划纲要、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以及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开设的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等栏目促进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2.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加强公文有效性管理,健全了《商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并严格落实,强化管理,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印发了《商洛市司法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商洛市司法局移动信息平台管理制度(试行)》《商洛市司法局网络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持续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在局网站规范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局长信箱、立法意见征集等板块收集意见,开设网上办事、便民查询等栏目,开展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政民互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水平,2023年“商洛司法”政务微博全年信息发布量248条,关注用户159人,“商洛司法”政务微信用户9259人,全年发布图文消息350条,“商洛司法”今日头条号用户194人,全年发布图文消息124条。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网站首页开设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专栏,积极为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便捷有效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网站留言虽能按时间节点处理,但2日内回复数量低。二是信息动态更新发布存在延后,对有时效性的调研经验文章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未及时发布或转载政策法规解读权威信息。

2.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信息回复机制,加强领导,确保回复时效,进一步便民利民。二是加强信息更新发布的时效性,确保工作动态及调研文章等信息发布及时。三是加强涉及本部门业务政策的解读和权威信息的转载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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