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1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5:38
名  称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共公开信息206条,包括城改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党建工作等方面内容;其中,通过“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建设中的部门网站正在整合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进一步优化调整栏目结构,力求突出工作特色,为公众了解我市城(棚)改工作提供全面、丰富、清晰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指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