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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12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09:42
名  称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涉及我局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重大科技政策、科技活动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2023年,我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0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6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公文公开属性标注范围、公开属性标识原则,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标注流程,加强了公文公开属性标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进行精准确定、规范标注公文的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栏目设置、规范明确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有关系统和软件,定期对网站进行数据备份,及时排查处理网页外链,认真做好网站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政府网站每月一检查,保证栏目更新频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正确等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坚持做到及时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技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为转载形式,相关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此外部分信息主要采用文字、图片形式,运用新技术新方式的信息较少,需要进一步拓展解读方式。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由办公室负责,但各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明确要求丰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读原著,解原文,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多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等方式呈现,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多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将针对一些问题重点从加大公开力度、宣传力度、工作创新力度三个反面,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浓厚政务公开的氛围,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更加方便群众,更好服务群众,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 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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