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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141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17:35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方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条,包括机构职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商洛年鉴》3部,总计20部。在“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0余条,其中政务信息300余条、商洛每周要闻52期、爱我商洛知道少知识问答49期、工作信息近10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规范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开展。2023年度,我办未收到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上网审批流程,填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登记审批表》,由经办人、科室领导、市方志办主任三级审核后,进行发布。需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市方志办主要领导审定后报请市政府门户网站审核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以及方志馆、方志驿站两个实体平台开展。“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运行稳定,订阅用户800余人,全年阅读量超2万4千人次;“商洛市方志馆”(馆址位于市图书馆三楼),对外展示商洛方志成果,提供免费借阅服务;在全市知名酒店、公园、游客中心、行政中心建成方志驿站22个(市级5个),方志角3个(市级1个),展陈地情书籍3500余册;制作“一卡知商洛”地情U盘,将纸质书变成口袋电子书,向社会免费发放。

5.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工作机构,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科、个人,通过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解放不够,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不多、内容不全面;二是方志成果数字化程度不高,方志资源利用形式还较为传统,公开数量不足。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力度,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或邀请行家里手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增强业务素质、专业素养,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二是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三是加大方志成果数字化转换力度,将纸质书籍转化为数字图书,上传至网络媒介,增加方志资源获取途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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