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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4-0018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08:13
名  称 山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山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山阳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实际,通过山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规划纲要、财政预决算、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90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548条。受理办结县长信箱信件100件,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策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安排专人专岗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进一步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等功能;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简称IPv6)改造,同时完善网站IPv6安全防护需求。

5.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提升考核质量。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加强县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内容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正确引导舆论,传递政府声音,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7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8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举办次数较少;二是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不够有力,部分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设置栏目;三是政策解读途径单一,缺少对本县政策的相关解读。

2.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县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要求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新媒体监督,对未按要求设置栏目的新媒体管理员要求限时整改,对超时未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完善政策解读途径,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对我县政策进行解读,使政策内涵更加通俗易懂,让人民群众听得见、看得懂、会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山阳县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山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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