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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5-00066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11:20
名  称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8号,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322292,电子邮箱:slsc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城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6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8条,占29%;信息公开类信息35条,占21%;通知公告类信息35条,占21%;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占5%;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占4%;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32条,占20%。

2.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4年,市城管局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按期答复,引起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将原市城管局网站数据整合迁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城管局部门频道,按程序关停注销原网站。规范建设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充分发挥市城管局部门频道、“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政策、重要政务稿件,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同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发布,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商洛市中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2024年,通过“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6条。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大指导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按要求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及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采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解读效果。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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