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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5-00085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17:25
名  称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频道(以下简称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133条,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财政预算、法治建设等方面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登记表》台账,依法及时处理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公开申请68件(含上年结转1件),均已及时规范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商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拟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定期排查清理已失效或不宜公开信息,确保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安全可靠。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关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将原网站数据迁移整合至商洛高新区频道,并规范设置了频道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归档资料等栏目。安排专人负责商洛高新区频道和“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严防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主管部门反馈的有关问题。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完善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严格执行先保密审查,再公开发布要求,定期巡查检查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0

0

0

0

0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8

0

0

0

0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解读回应创新性有待提高,目前政策文件解读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商洛高新区频道、“商洛高新区”新浪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作用,从多个维度、多个层面,以多种形式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和丰富公开内容,力争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广度、精度实现大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多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信息传递效率,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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