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商洛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目标,着力推动能源消费、城市供热、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四大结构调整,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保持在92%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连续八年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夯实绿色发展根基。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施空气质量指标“日控月考”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月调度”机制,坚持在对标对表中统筹部署,在上下联动中高位推动。2022年颁布实施《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推动四大结构调整,持续推进降碳减污。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970兆瓦;新建、改造集中供热管网14.9公里,新增换热站13座,供热面积新增65.83万平方米;拆除燃煤锅炉38台132.095蒸吨,实施农业领域燃煤设施清洁化改造36个,完成43台工业炉窑分类整治;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成功评为绩效分级A级企业,25家企业完成低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淘汰老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第一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403辆,更新新能源公交、出租车1027辆;累计271个5000㎡以上在建房建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全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95%以上。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全面提升。修订印发《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响应-评估"闭环机制,逐年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成功举办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科技赋能精准治污,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建成非道路移动源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500台机械尾气远程监控;完成34家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系统联网管理;严格落实“75311”大气指挥调度机制,依托"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累计发布污染预警专报120余份,开展走航监测60余次,逐步形成"智慧监管+专家研判+联防联控"立体治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