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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lyj/2024-00147 发布机构 商洛市林业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8-21
名  称 商洛市林业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商林函〔2024〕252号

商洛市林业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默代表:

山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商洛野生药材保护的议案》(第3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宣传。以树立科学采摘、摒弃抢采掠青理念为核心,结合“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通过技术工作者下乡入户培训、印发科学种植手册、现场讲解、村镇干部下乡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积极营造科学采摘的浓厚氛围,网上制作宣传片、倡议书、微课堂等视频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推动农户有序采摘、按需采摘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中省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持续加强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珍稀濒危野生药材资源摸底排查,划定分布区域,公布品类面积,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随意采挖,切实保护珍稀频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全面加强中药材种苗品类、品质、数量、原产地、检疫等质量追溯监管工作。制定丹参、天麻、连翘、五味子、黄芩、苍术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尤其是针对连翘采青行为,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县区,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今年,我们召开了商洛市十大市花基地暨连翘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授牌大会,对投票选举出的十大市花基地进行视频拍摄制作并在商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循环宣传播放。下一步,我们加强对全市药材宣传工作和对收购营销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

二、关于持续发挥护林员作用。围绕市域内野生中药草资源的种类、分布、蕴藏量开展中草药资源保护工作调研,科学确定重点保护的种草药品种,科学规划野生中药资源保护区域。依托林长智慧平台、“森林资源一张图”构建野生中草药种植资源保护体系,针对重点区域组织护林员加密巡护频次,不断发挥护林员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和省上非常重视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相继出台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中药材资源保护政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中药材资源保护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并把中药材产业发展中药材资源保护任务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力的推进了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护林员培训中,将连翘适时采收技术作为主要培训内容,护林员在巡山管护向群众开展宣传,让群众知晓连翘抢采掠青的危害性,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连翘适期采摘重大意义的认识。各县区下发了《关于严禁连翘采青的通知》《关于严禁连翘抢采掠青的通告》,压实镇办责任,加大对连翘抢采掠青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保障连翘的合理采收秩序。积极开展了连翘最佳采收时间的试验研究,在商州、洛南、商南、山阳等不同产区,每半个月采集一次样品,送陕西中医药大学进行有效成分检测,分析有效成分含量,在此基础上我市连翘最佳采收期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今年针对因连翘市场价格上涨群众抢采掠青行为,及时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连翘抢采掠青行为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县区加强监管,并在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提醒广大药农连翘适时采收,提高连翘品质,保护连翘资源。各县区政府下发了禁止连翘抢采掠青公告,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序掠夺性采挖、破坏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使野生中药材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关于不断强化市场管控。加强野生中草药收购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野生中草药收购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执行野生中草药资源保护区规划,按照规划明确的采集时间和地点,实行科学采集、轮采轮种,确保野生中草药资源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采、永续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中省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持续加强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珍稀频危野生药材资源摸底排查,划定分布区域,公布品类面积,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随意采挖,切实保护珍稀频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全面加强中药材种苗品类、品质、数量、原产地、检疫等质量追溯监管工作。同时对全市药材收购营销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我市始终坚持把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基地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重点,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助推、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办法,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的发展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基地。同时,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人工种植与野生抚育相结合,充分挖掘林下潜力,大力推行林药间套、果药间套、粮药间套等复合种植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中药材基地建设的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0多万亩,去年全市共新发展中药材基地34.79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30万亩的116%。其中新建500亩以上的规模化中药材示范基地14.16万亩,实施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11.3万亩,培育千亩以上的中药材专业村26个,新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28个,开展技术培训88场次,培训药农6067人。截止去年底,全市中药材总面积已发展到250.39万亩,药材产量82.89万吨,产值61.84亿元。下一步,我们将以建立高质量、高标准、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中药材示范基地为抓手,在全市集中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中药材精品示范基地,不断提高示范基地的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药源药材基地建设上台阶。

四、关于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中草药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规的宣传、执法培训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积极探索指定关于非法采挖、收购、运输出售野生药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形成以监管为主、群众举报为辅,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野生中草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种植基地GAP认证、地理标志认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及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等中药材监管政策,对中药材生产管理、质量品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我们严格落实中省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持续加强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珍稀频危野生药材资源摸底排查,划定分布区域,公布品类面积,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随意采挖,切实保护珍稀频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全面加强中药材种苗品类、品质、数量、原产地、检疫等质量追溯监管工作。制定丹参、天麻、连翘、五味子、黄芩、苍术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尤其是针对连翘采青行为,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县区,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在护林员培训中,将连翘适时采收技术作为主要培训内容,护林员在巡山管护向群众开展宣传,让群众知晓连翘抢采掠青的危害性,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连翘适期采摘重大意义的认识,激发群众自觉抵制连翘抢采掠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县区下发了《关于严禁连翘采青的通知》《关于严禁连翘抢采掠青的通告》,压实镇办责任,加大对连翘抢采掠青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保障连翘的合理采收秩序。积极开展了连翘最佳采收时间的试验研究,去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商州、洛南、商南、山阳等不同产区,每半个月采集一次样品,送陕西中医药大学进行有效成分检测,分析有效成分含量。目前,全市38家中药材企业、合作社纳入全省中药材溯源监管系统,做到药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找、质量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从而实现对中药材从种植到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管控。下一步,我们加强对全市药材收购营销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中药材质量关。

商洛市林业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任清元,电话:0914-3202128)

抄送:市委(政府)督查办,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