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力度,拓宽渠道,提升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441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269条、概况类信息10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3条,办理答复网民留言8条。通过政务微博同步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30条,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开集中采购类信息8条,委托气象部门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信息52期,通过简报、网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10期。会同中国经济信息社、洛南县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核桃价格指数36期,通过市级新闻直播平台举办直播活动2期,回复“市长信箱”留言2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信息12次,通过省、市社会信用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6条,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及社会组织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我局对各项信息一一进行汇总、审核,凡是需要主动公开的,要求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森林防火、经济林科管、病虫害防治、良种苗木繁育等林业技术服务类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对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坚持常态化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定期监控检查网站运行状况,及时联系相关高级技术人员对网站进行软、硬件升级和优化,对服务器系统进行检查、杀毒、升级,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目前,局网站共设置了林业概况、动态要闻、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专题专栏6个大栏目,在网上咨询、业务办理、消息发布、联通内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确定了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公文、简报等的公开属性进行认真审核。四是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力、迟缓等情况及时通过督促、提醒、约谈等方式加以改进,确保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公开方式缺乏创新。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在业务人员培训方面,分批选派5名干部参加了省林业局举办的信息宣传和信息公开培训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在信息公开方式方面,除依托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传统方式外,还充分利用中、省、市主流媒体,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行主动宣传和公开,全年被国家林草局网站、《中国绿色时报》、省林业局网站、《商洛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中省市主流媒体采用刊发的有200多条。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公开的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到位。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以及各项配套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洛市林业局 2022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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