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拓宽渠道,提升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年度内发布政务信息83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16条、概况类信息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4条。通过政务微博同步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30条,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开集中采购类信息3条,委托气象部门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信息63期,通过简报、网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6期。会同中国经济信息社、洛南县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核桃价格指数36期。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信息2次,通过省、市社会信用平台和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8条,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次,已按程序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层层把关审核。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林业技术服务类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对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坚持常态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先后2次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采取日巡查、周普查、季通报等方式,全覆盖检查网站体运维情况,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和纪律,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公开政务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每个局属单位明确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政务信息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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