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04-124002-883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生态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
名 称 | 陕西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试行办法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保证目标、任务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依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陕西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范围内退耕地和宜林地人工造林种草及封山育林。
第三条 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范围为: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经批准调整的基本农田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
第四条 作业设计的主要任务
1.依据乡(镇、办)人民政府与退耕还林主体签订的退耕还林(草)合同,将退耕还林(草)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2.现场落实各小班造林(种草)技术措施,提出进度和质量要求。
3.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种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幼林抚育管护等配套措施设计。
4.预算完成退耕还林(草)所需各类苗木数量、用种量和用工量及必需的物资量,并落实到退耕还林主体。
第五条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和退耕还林主体共同完成,国土、农业等部门参与。
作业设计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要求一次设计,本年度完成,且做到每村一图一表,每退耕还林主体一卡。
第六条 作业设计完成后,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省直管市县报省林业厅审批。作业设计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已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章 作业设计的指导思想、依据和遵循的原则
第七条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创新退耕思路,发展林业产业;创新退耕机制,推进土地流转;创新还林方式,实施工程造林;创新治理模式,强化综合措施为抓手。以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为原则。把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与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区域生态、经济文明科学发展。
第八条 作业设计的依据
1.国家《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育苗技术规程》(GB 6001-1985)。
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检查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3.国家有关退耕还林(草)的政策规定。
4.陕西省造林标准DB/T61-142-93;
5.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
第九条 作业设计遵循的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以村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治理。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当地立地条件及资源的分布规律,科学规划,坚持以人工造林(草)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封则封,宜灌则灌,乔、灌、草合理配置。
3.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原则。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合理布局林种、树种结构;尊重退耕还林主体意愿,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
4.坚持科技先导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应用林业新技术新成果和成熟经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三章 调查设计
第十条 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成立作业设计领导小组,组织设计队伍,培训设计人员,制定工作细则,安排设计日程等。
2.资料准备
(1)搜集本地已建和正在建设的林业工程规划图,施工检查验收图和最新的土地详查图,国家新近编绘的1:10000或1:25000地形图,以及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资料。
(2)搜集设计地区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温度、光照、降水量)、土壤植被等资料。
(3)搜集设计地区社会经济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人口、农户数、劳力,人均耕地面积、人均经济林面积、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已实施退耕还林情况及拟规划地退耕还林主体的相关情况,当地政府实施退耕还林(草)的措施等。
(4)搜集种苗生产现状。包括种苗品种、来源、数量、质量、等级等。
(5)搜集整理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整地、造林、补植、幼林抚育项目劳动定额及种苗等市场价格。
3.其它准备
包括必要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调查用表、交通工具及经费等。
第十一条 区划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区划,分为乡(镇、办)、村、小班、退耕还林主体四级。
1.乡(镇、办)为组织单位;
2.村为实施单位;
3.小班为设计单元;
4.退耕还林主体为基本统计和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 外业调查
采用1:10000或1:25000地形图,按照退耕还林(草)任务,以乡镇为总体,对拟实施区域逐块进行作业地块调查勾绘。调查必须对坡勾绘现地踏查(有条件的地方借助地理信息系统进行辅助调查),并认真填写小班调查设计卡,全部记载小班地形地貌特征、部位、海拔高度、坡向、坡度、坡位、植被、土壤、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类型和程度,根据各项因子,现地确定治理模式。小班调查设计卡填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地类:农地、荒山荒地、灌丛地,其它。农地分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
2.坡度:填写实际坡度,按山体坡面实际坡度记载,按15°、20°、25°……分级填写。
3.对区划小班中的不可作业面积按5%、10%、15%……扣除。
4.位置:记载所在乡(镇、办)、村、组(林班)、小班GPS坐标点。
5权属:记载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期。
6地形地貌:坡位、坡度、坡向、海拔。
7植被:天然植被或覆盖农作物的类型、盖度、高度。
8土壤:土壤类型、质地、土层厚度、土壤水分以及土壤侵蚀类型、程度等。
9小班立地类型和适宜的造林模式。
10.其他调查内容
调查、了解、预测现有苗圃地、母树林、种子园本年度的种苗生产情况,包括种子结实与产量、育苗面积、苗木种类、产苗量、苗木等级,苗木生长情况。现地确定建设的林道、防火道、围栏、防护沟、林地微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科研实验、环保监测样地等,明确位置,布设线路与走向,测量长度,在现地埋设标记,并绘于图上。
第十三条 面积量算
1.要求
(1)面积量算以小班为单位,并统计到村,分解到退耕主体。
(2)面积以亩为单位统计,保留1位小数。
(3)每个小班(地块)必须计算两次,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时取两次平均值。
2.面积量算方法
现地确定:对能在现地确定出准确面积的小班,可在现地确定;对在现地无法确定面积的小班可用下列三种方法。
采取电脑成图的,小班面积以制图软件计算为准。
求积仪法:使用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核对,两次误差规定为:
读数 15以下 16—20 21—100
允许误差 0.3 0.4 0.5
读数 101—140 141—180 180以上
允许误差 0.6 0.7 0.8
网点板或方格纸法:
在没有求积仪的情况下,可采用网点板或方格纸(计算纸)法。两次误差规定如下:
面积(亩) 15以下 16—60
误差 ±2% ±3%
面积(亩) 61—100 101以上
误差 ±4% ±5%
?第十四条 造林设计
1、造林设计的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经济兼顾的原则,尊重退耕还林主体意愿要求,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土壤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营造防护林,坚持林、灌、草混交,立体复合经营。
(2)林种、树种配置时,要从保持水土出发,尽可能设计混交林。可采用林种、树种之间带状或块状混交。如营造经济林应在带间或沿地块周界设置生物防护带。
2、造林设计内容
造林设计包括任务落实,林种配置,树种选择,整地方式,造林方法和措施,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内容。
(1)造林任务:将下达的任务,落实到乡(镇、办)、村、小班,分解到退耕还林主体。
(2)林种配置:立地条件较差,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对坡度较缓、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段、交通方便的地块营造经济林。
(3)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和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树种以适生、经济价值高、防护效能好的乡土树种为主,同时积极引进经过检疫且在当地试种成功的外来优良品种。秦岭以南普遍山高、坡陡、土薄;秦岭以北又普遍降水量偏少,土壤肥力不足,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因此造林树种应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常见的防护用材树种,乔木主要有油松、侧柏、落叶松、樟子松、华山松、马尾松、巴山松、杜梨、柴松、杨树、柳树、栎类、山毛榉、桦木类、刺槐、泡桐等;灌木主要有沙柳、沙棘、柠条、紫穗槐、花棒、踏郎、山桃、山杏、牡丹等;草本主要有沙蒿、沙打旺、龙须草、苜蓿、草木樨等。果木类主要有苹果、梨、桃、海红果、杏、枣、核桃、葡萄、板栗、柑桔、柿树、猕猴桃等;其它有漆树、花椒、桑、竹子、杜仲、厚朴、黄柏、银杏、茶叶、木瓜、油桐、油茶、山茱萸等。选择造林树种时,应注意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多设计一些混交林,特别是针阔混交林、乔灌混交林和乔灌草复合林。针叶树必须全部使用容器苗。
(4)整地:从保持水土的角度出发,确定整地方法,严禁全面垦挖、禁止砍灌造林、毁林造林。一般的整地方法有:带状整地,反坡梯田、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穴状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选择整地方法和规格。整地时间应安排在造林前一年至少前一季进行。
(5)种苗:种苗设计包括等级、数量、质量及其处理技术等。设计时根据部颁《造林技术规程》和《陕西省主要造林苗木质量规格》分别不同树种予以确定,种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苗木必须达到国标Ⅱ级以上质量标准,并对种苗来源(自产或采购)予以说明。
(6)造林密度:按照《陕西省主要树种人工造林密度表》中要求或当地习惯栽植密度确定造林密度。
(7)造林:造林设计包括造林方法时间和技术要求等内容。造林方法一般分为直播、植苗和无性繁殖(即压条、埋干、插条等);造林时间为春、秋、雨三季。设计时分别不同造林树种提出技术要求。
(8)补植:对检查后,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小班,必须进行补植,按规定期限达到初植密度要求。
(9)幼林抚育:幼林抚育设计包括年次、时间、作业项目等内容。生态林造林后要连续抚育3年,每年1—2次;经济林每年都要抚育。作业项目包括松土、培土、间苗、病虫害防治等。经济林还包括修剪、灌溉、施肥等。
第十五条 种草设计
1.草种选择
(1)多年生草本植物;
(2)根系发达,具有固土、固沙作用;
(3)产草量高,更新快;
(4)能做饲料。
2.种草设计内容:包括种草方法、时间、整地方法等内容。
第十六条 内业设计
1.造林设计
(1)人工造林:人工造林小班应进行造林时间、造林密度、配置方式、苗木类型、整地方式、造林方式、技术措施、幼林抚育等设计。
(2)封山育林:封山育林的小班设计具体执行GB/T15162-94、GB/T15163-94、LY/T1186-96。
2.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围栏、生物隔离带、林道、林地水利、固土护坡、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效益检测设施等其它配套设施设计。设计应参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明确各项设施的地点、规模、结构、计算耗材量与工程量,并配套相应的技术设备。
3.设计图件绘制
(1)工程区位置示意图:以县为单位绘制本县退耕还林(草)点位示意图,比例尺参照县行政区划图比例尺。
(2)造林图式与整地方式图:每个造林模式(造林类型)应绘制树种(乔灌草)搭配、株间配置的造林图式,整地作业分方式绘制平面与剖面图,标注尺寸。
(3)用工量、耗材量、投资
按照当地近年来平均物价、用工量等指标,退耕地以退耕还林主体为单位,宜林荒山地以造林小班为单位测算用工量和投资;配套基础设施以村为单位分别项目类型预算用工量、各种耗材量与投资。县以乡(镇、办)为单位,按村、组(林班)、小班、户不同层次自下而上逐级统计汇总工程量、各种种苗需要量、各种耗材需要量、用工量、投资等。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设计顺序、时间安排、劳力、物资、设备的调配与安排,结合签订退耕还林还草合同书、填发退耕还林主体卡片,将设计任务量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办)、村、组、小班、退耕还林主体,并进行工程施工的计划、资金、组织、技术、档案等管理设计。
(5)统计、设计表
统计表按附表1-3模式填写;设计表按附表4-8模式填写。(详见附表1-8)
第四章 作业设计图编绘
第十七条 比例尺一律采用1:10000或1:25000地形图转绘。
第十八条 成图单位:采用电脑以村为单位成图。
第十九条 图面要求
1.以小班为单位绘真形,面积小于最小上图面积的小班在图上标明具体位置(点位示意)。
2.1:10000地形图最小上图面积6亩,1:25000地形图最小上图面积15亩。
3.小班注记:小班注记用分子式表示:
小 班 号-树种
小班面积-可作业面积
当小班面积和可作业面积相等时,注记一个面积。 _
如 :4-油松
34-32
4-油松
43
4.图例:执行原林业部颁《林业图例》。
5.图名:××年××县××乡××村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图。
6.图签:注明绘图人、绘制时间、比例尺等内容。
第五章 成果汇总
第二十条 基本要求
1.按照退耕主体-村-乡(镇、办)-县(市、区)自下而上统计汇总。
2.统计单位:面积以亩为单位,长度以米为单位,重量以公斤为单位,种苗以株(或公斤)为单位。统计汇总表一律取整数。
第二十一条 统计汇总项目设计、统计表共10类,必须按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设计、统计。
1.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表1)。
2.林业用地各地类面积统计表(表2)。
3.耕地基本情况统计表(表3)。
4.退耕还林(草)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表(表4-1)。
5.退耕还林(草)工程营造林按退耕主体作业设计表(表4-2)。
6.退耕还林(草)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汇总表(表5)。
7.分树(草)种种苗需要量、种苗生产现状与年度供需平衡表(表6)。
8.配套基础设施年度作业设计汇总(表7)。
9.退耕还林(草)工程年度作业设计投资预算汇总表(表8)。
第六章 作业设计方案编写提纲
第二十二条 前言
简述任务批文、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时间、主要建设内容、所需资金及来源等。
第二十三条 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简述地貌、地形、土壤、植被等。
2.气候条件:简述气温、日照、降水量、无霜期等。
3.社会经济状况:简述人口、户数、劳力、人均耕地面积、交通通信、人均经济收入等社会经济情况。
4.不同退耕还林主体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作业设计
1.指导思想
2.设计原则及依据
3.设计内容
(1)退耕还林(草)面积。
(2)退耕还林分树种面积。
(3)退耕还林分林种面积。
(4)退耕还草面积。
(5)退耕还林(草)种苗需要量及种苗来源。
(6)工程进度安排。
(7)退耕还林(草)用工量及供应途径。
(8)主要技术措施。包括整地、造林、补植、幼林抚育和病虫害防治等。
4.投资概算。
第二十五条 效益分析
实施退耕还林(草)对本县区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第二十六条 保障措施
提出完成退耕还林(草)任务的具体措施。
第七章 作业设计的审批及报送程序
第二十七条 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完成后,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一式二份)。省直管县市经政府审核后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批的作业设计包括作业设计说明,各类设计、规划、统计表,作业设计施工图。
第二十八条 作业设计批复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做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