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04-124404-86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生态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4-02-16 | ||
名 称 | 陕西省林业厅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任务,进一步规范检查验收程序,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查验收范围
凡使用省级补贴及其配套资金建设的核桃经济林基地均系自查和检查之列。
第三条 检查验收原则及要求
1、实事求是,科学严密,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2、实行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上抽查、分级负责的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 检查验收依据
1、《陕西省核桃标准综合体》。
2、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年度作业设计及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自查验收报告。
第二章 检查验收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 检查验收分为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省级抽查
第六条 县级自查
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对当年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自查内容包括:合格面积、造林合格率、造林成活率、种苗品种等内容。自查结果于年 底前上报市林业局并请核查。
第七条 市级核查
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林业局组织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与县级自查相同。核查结果以市为单位汇总后报省林业厅并申请抽查。
第八条 省级抽查
根据市林业局上报的市级核查结果报告,省林业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内容是否完成、造林成活率及合格面积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设计,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等。
第三章 检查验收的技术、质量标准
第九条 技术、质量标准
1、整地方式、栽培技术要与作业设计中的要求一致。
2、建园面积按水平面积计算,最小面积为6亩,6亩以下以地块实测面积为准。林粮间作按每亩30株折算。
3、建园密度参照《陕西省核桃标准综合体》。
4、质量标准
(1)新建园。当年造林成活率≥90%为合格面积,65-89%为补植面积,≤64%为失败面积,项目完成后幼林保存率达到95%以上。
(2)低产园改造。成活率分枝(芽)成活率和株成活率两种。枝(芽)成活率≥60%为合格面积,40-59%为补植面积,≤39%为失败面积;株成活率≥85%为合格面积,60-84%为补植面积,≤59%为失败面积。改造合格面积良种率(按株)必须达到90%以上。
第四章 检查验收方法
第十条 验收比例及样本抽取方法
所有项目,由县林业局组织力量逐小班全面自查,市林业局按不低于10%的面积组织核查,在此基础上省林业厅再按不低于5%的面积进行重点抽查。
第十一条 检查允许误差
成活率检查允许误差为±2%,小班(地块)面积检查允许误差±5%。
第十二条 成效检查
1、面积检查
(1)根据被检查县提供的作业设计和自查验收小班登记表,深入现地采用1:1万地形图勾绘方法和GPS定位系统,逐小班检查验收。
(2)小班界线确定后应及时求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检查小班面积小于等于±3%(含3%)自查验收面积,以自查面积为准。误差超过3%,以检查小班面积为准。
2、成活率检查
(1)采取样地(样行或样方)的方法进行,采用样行检查时,样行沿等高线自下而上每隔一定行数等距离设置。
(2)在样地上逐株调查成活株数,死亡株数。
(3)注意事项:濒临或生长衰弱无成活希望的幼苗,按死株记载;检查工作开始后新补植幼苗,不计成活率。
第十三条 检查验收调查表的填写,检查验收调查表格按下述规定填写
1、权属:分国有、国合、集体、个人,其中国合指国有和集体或国家与个人两种联营形式。
2、年度:记载实际造林年度。对几年重复造林的地块,不计造林实绩。
3、地类:分退耕地、弃耕地、荒山(地)、其它。
4、核实面积:经检查验收确认的实际造林面积。
5、合格面积:指成活率达到造林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面积。
6、管理情况:对检查验收小班在表中相应栏中划“√”。
第五章 统计汇总与检查验收成果
第十四条 统计汇总
1、造林面积核实率:指核实的实际完成的造林面积与设计面积的百分比。
核实率=(核实面积÷设计上报面积)×100%
2、检查小班成活率计算
(1)初植密度达到设计造林密度的:
成活率=(成活株数÷初植株数)×100%(保留1位小数)
(2)初植密度达不到设计造林密度的;
成活率=(成活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3、造林面积合格率:指经核查的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的造林面积与设计面积的百分比。
合格率=(抽中的小班合格面积÷抽中小班设计面积)×100%
4、测算合格面积:
(1)用样本的合格率估算项目县合格面积
项目县造林合格面积=造林合格率×统计完成面积
(2)用项目县造林合格面积累加市和省合格面积
5、小数的取舍
(1)面积以亩为单位,取整数。
(2)成活率百分数和株数均取整数,其余均保留一位小数
第十五条 检查验收结果
基地建设检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1、检查验收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任务量,受检单位(县、乡)的数量,工作时间,参加人员的构成,检查方法等。
2、检查验收结果:以文字和表格叙述建设项目年度内造林的实际检查结果。
3、分析和评价:详细分析造林成效高低的原因,如造林成效不高的原因和面积及所占的比例,要用典型的实例说明,并客观地作出评价。
4、经验、问题和建议:总结提高造林成效的典型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
5、检查验收工作质量评价:检查数量、地区范围、结果及存在问题等。
附表:1、陕西省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外业检查验收登记表
2、陕西省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抽取样本核实情况统计表
3、陕西省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按抽取样本计算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4、陕西省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