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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及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604-124418-213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生态建设 发布日期 2012-03-30
名  称 商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及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中央领导同志对近期云南、四川等地发生的森林火灾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今年以来,云南、四川等地降水持续偏少,部分地方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火灾时有发生。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控野外火源,及时消除隐患,科学组织火灾扑救,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森林火灾损失。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扎实安排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做好批示及上级部署的贯彻落实。回副总理的批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对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严、标准高。各县区要迅速将领导批示及上级部署传达到基层,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全市林业工作暨森林防火会议及商森防指办〔2012〕3号文件精神,真正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细化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解决森林防火问题,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遇有重大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要把责任制落实的重点放在镇、村组,分片包干、网格化覆盖,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近期是我市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务必紧急行动起来,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火源监管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全面清查火灾隐患,千方百计管住火灾源头。
   四、切实做好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商洛市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以近期全国发生火灾的教训及防扑火灾常识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面向公众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山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五、切实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务必坚持“打早、打小、打了”,防止蔓延成灾。要进一步落实火情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态势和扑救进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