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04-124421-49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生态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2-04-06 | ||
名 称 | 商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气温快速升高,大风天气多,野外用火多、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省林业厅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相继发出通知,对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要求。省、市政府办公室及森林防火办公室相继通知卫星监测的热点、民航发现的火情,我市一些地方已经发生森林火灾,尤其是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了商州区杨峪河镇垭口村发生的森林火灾。4月1日11时30分许,商州区杨峪河镇垭口村房沟发生森林火灾,当日17时30分得到有效控制,18时06分基本扑灭;4月2日由于大风天气影响,山火复燃;4月3日10时许明火基本扑灭,扑火人员清理火场余火;截至4月4日清早7时将火彻底扑灭。商州区先后组织林业职工、武警官兵和当地干部群众800余人次进行扑救。火灾过火面积90余亩,其中有林地50余亩,荒山及疏林地40余亩。经森林公安机关调查,火灾肇事者全万春,男,69岁,系杨峪河镇垭口村三组村民,在本村房沟祭坟燃香不慎引发火灾,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4月4日14时30分,商州区黑龙口镇里程村发现森林火情,黑龙口镇政府组织干部群众60余人上山扑救。区林业局领导及防火办干部随即赶往火场协助扑救。由于火场地势陡峭,林下植被茂盛,加之大风天气,给林火扑救造成困难。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19时30分除留5名干部留守火场外,其余人员撤离。5日凌晨5时30分,黑龙口镇政府组织干部群众140余人,区林业局组织机关干部、森林公安民警40人参加扑救,于9时将火扑灭,所有人员坚守火场。据目测,过火面积23亩,其中有林地17亩,荒山6亩。经查,火灾是里程村五组村民张双德,男,53岁,在苏家沟烧地边草引起,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展开全面调查。4月4日22时左右,柞水县杏坪镇杏坪村三组发生一起一般森林火灾,当地镇、村干部群众30余人,快速反应,23时左右将火扑灭,过火面积0.3亩,起火原因等正在调查之中。
这些地方发生的森林火灾,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野外火源管理责任不实、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扑救措施不够到位,尤其是火场清理不彻底及留守监控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够及时等问题。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认清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全面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各项工作措施。
当前,全市气温快速回升,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春耕生产全面展开,进山旅游人员急剧增加,林区野外用火隐患增多,火源管理监督难度增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林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与要求,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各级政府、每个单位、每一位领导、相关干部职工、每一名护林员,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山坡、林片、地块。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措施
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制定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预防扑救技能及安全避险常识培训演练,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增强干部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依法管理和防火责任意识;严格管理林区火源,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火险等级情况适时发布戒严令,对林区特殊的生产用火,必须严格进行审批、严格监管;切实加强低智能人员、儿童和老年人等监护管理,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和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尤其是旅游景点、交通要道、林缘地带、墓地、庙宇、飞播林区、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等,要增加巡逻力量,严加防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密切监测火情,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分级早响应、火灾早处置。
三、坚持科学应急处置,切实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加强对扑救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周密,指挥有力;要按照预案,及时调集力量,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扑救方案,选择有利时机,采取科学方法,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尽快扑灭火灾,要彻底清理火场,留足坚守人员,严防死灰复燃;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并要切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把森林资源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坚持扑救火灾、查处案件同步进行,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并要依案讲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
四、严格值班带班,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各级防火办务必进一步强化昼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及时报告;热点核查2小时内上报核查结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火情等现象。凡因为违反林火报告制度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