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26-172555-27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上级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9-04-04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人社发〔2019〕63号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凡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报告内容
全年业务开展情况、许可证变更情况、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及机构参加年度市场统计情况。
三、报告时间
本次年度报告2019年3月31日结束。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书面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各县区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本县区审批的机构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四、程序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原审批机关上报《陕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报告表》和本机构2018年度经验情况总结材料。
2、各县区将本县区审批的机构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3、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将在市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要求
(一)严格年度报告,引导依法经营。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抓手,严格标准条件,严肃政策规定,对年度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与从业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业务开展中有欺诈行为、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
(二)做好年度统计,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状况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县区服务机构的经营发展状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情况。在此基础上,注重对本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和行业发展的归类分析,研究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三)加强日常监管,整肃市场环境。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履行市场管理职责,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关注媒体报道、组织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结合年度报告等措施,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乱设项目乱收费、侵犯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中介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发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同时向上级人社部门备案,要加强动态管理,随时跟踪,及时处理,切实整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良好环境。
(四)各县区要结合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政人社函〔2018〕401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15日前,积极稳妥完成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换发及许可事项简化为备案事项等相关工作,并将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和意见,请及时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附件: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