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659-52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
名 称 | 2023年第17号公告 中共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监察委员会原主任袁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8月4日至8月26日,对袁鹏同志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共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袁鹏同志2015年1月担任柞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2月当选柞水县监委主任,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9月被免去柞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职务,袁鹏同志任职期间带领单位班子在履行经济责任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能够贯彻中省市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期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荣获“省级廉政文化示范县”和“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通过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按照相关规定监督执行,确保了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效果。任期间制定了《柞水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柞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任内共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8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等问题356件,受理信访投诉及举报案件1173件,有效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财政财务管理以及资产资金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从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管理、执法执纪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对财务收支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资产、资金方面由专人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
(四)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依据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柞水县纪委监委实有编制50名(含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11名。截止2021年9月底,实有干部职工47人,无人员超编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袁鹏同志能够履行单位财务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能够遵守编制管理规定。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仅从单位承诺并提供的账务资料看,未发现袁鹏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袁鹏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袁鹏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差旅费审批不严、管理不规范。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8250元。
(三)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315084.71元。
(四)漏记固定资产15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差旅费审批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柞水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差旅费管理;对“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8250元”的问题,要求柞水县纪委监委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315084.71元”的问题, 要求柞水县纪委监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及时清理往来账项;对“漏记固定资产1500元”的问题, 要求柞水县纪委监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记漏记的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单位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现金管理各项规定,杜绝超额现金支付问题发生,按规定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共柞水县纪委监委收到审计报告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行动,夯实责任,真抓真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对“差旅费审批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柞水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出差派遣单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对“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8250元”的问题,柞水县纪委监委加强了现金管理,严禁超额使用现金;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315084.71元”的问题,柞水县纪委监委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并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对“漏记固定资产1500元”的问题,柞水县纪委监委已按规定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