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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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商洛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月31日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了《商洛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商洛市审计局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2796 传真:0914-2382813

办公地址:商州区通江西路商洛市审计局805室

邮政编码:726000

电子邮箱:shangluoshenji@163.com

二、商洛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商洛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审计局编制的《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审计局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主要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审计局部门频道(https://www.shangluo.gov.cn/sjj/)、机关工作指南标牌、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详细办公地址:商州区通江西路商洛市审计局805室)查阅。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外,均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方式一:申请人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子栏目填写电子版《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方式二:申请人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点击底部“我要申请”,按提示完成身份认证后在线填写公开申请内容并提交。

四、申请的处理

商洛市审计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商洛市审计局机关纪委电话:0914-23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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