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712-50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
名 称 | 2023年第21号公告 商洛市中医医院原院长王洪涛同志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4月18日,对王洪涛同志2018年6月至2021年1月担任商洛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市中医医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王洪涛同志自2018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市中医医院院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王洪涛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期间,带领市中医医院班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市中医医院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相关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绩效改革,优化医院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贯彻落实除中药饮片及颗粒剂之外的药品、耗材“零加成”规定。建设了市中医医院医联体,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二)重大事项决策和财务管理情况
坚持集体决策,落实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了成本管理和财务数据周点评、月分析机制。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制度。
(三)促进服务质量和硬件设施提升方面
不断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实施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自助缴费系统和“掌上医院”的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满足了“一站式”就诊要求,医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积极争取中央抗疫国债资金4660万元及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资金12500万元。组建中医抗疫医疗队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预检分诊点改造。
(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
确立了“业务提升、收入增长、形象改善”的工作目标和“挖潜力、补短板、扩规模、上水平”的工作思路。4年来新建临床学科12个,建设了名医馆、名医大师工作室、市级专家工作站、北京同仁堂精品中药房等,建成4个市级诊疗中心、6个市级质控中心、5个中医特色专科。实行中西医双诊断,研制申报中药制剂3种。通过开展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强化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推进学科发展、挖掘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五)执行编制有关情况
市中医医院总编制390名,在编328名,空编62名,编外聘用207人。
从本次审计情况看,王洪涛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提升基本医疗管理和服务质量及医疗体制改革的相关决策部署,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履行单位财务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王洪涛同志个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王洪涛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决策部署方面。
1.未按照规定设立总药剂师岗位。
2.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缓慢。
(二)医院重大事项管理运行方面。
1.欠付供应商骨科医用耗材材料款317.61万元。
2.医疗项目超标准收费2.16万元。
3.无依据收取材料费2.78万元。
4.无依据收取住院患者费用8.83万元。
5.重复收取住院患者费用2.57万元。
(三)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方面
1.超预算支出965.71万元。
2.未及时清理违规集资300万元。
3.超限额使用现金12笔524.22万元。
4.库存现金超限额。
5.无依据收取护理实习生实习费5.32万元。
6.个别业务会计核算不真实,金额5.8万元。
(四)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1.市中医医院未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未设立内审机构。
2.市中医医院2018年以来未购置医疗责任险,未建立医疗纠纷处置储备金账户。
(五)医院内部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2.未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设置耳鼻喉科和营养部。
3.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足。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足。
(六)以往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职工养老保险欠费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未按照规定设立总药剂师岗位”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报请主管部门及时商请组织部门,尽快选聘适合岗位的总药剂师,促进提升医院合理用药监测水平;对“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缓慢”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快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欠付供应商骨科医用耗材材料款317.61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快以前年度医用高值耗材欠款支付力度;对“医疗项目超标准收费2.16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杜绝超标准收费;对“无依据收取材料费2.78万元”和“无依据收取住院患者费用8.83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杜绝无依据收费;对“重复收取住院患者费用2.57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杜绝重复收费;对“超预算支出965.71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对“未及时清理违规集资300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今后不得再违规集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于2022年7月31日前处理好归还集资款本金问题;对“超限额使用现金12笔524.22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进一步完善单位现金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为职工办理公务卡并对超过结算起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或转账结算,杜绝超限额使用现金行为;对“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规定,杜绝超限额现金库存行为;对“无依据收取护理实习生实习费5.32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费,退回违规收取护理实习生实习费用;对“个别业务会计核算不真实,金额5.8万元”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的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未设立内审机构”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建立内审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对“市中医医院2018年以来未购置医疗责任险,未建立医疗纠纷处置储备金账户”问题,建议市中医医院购置医疗责任险,设立医疗纠纷处置储备金,增强医院应对医疗风险能力;对“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报请主管部门及时商请组织部门,尽快选聘适合岗位的总会计师一职,促进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对“未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设置耳鼻喉科和营养部”问题,要求市中医医院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市编制办报送增设耳鼻喉科和营养部内设机构设置报告,确保科室设置科学合理,满足群众就医需要;对“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足”问题,要求市中医医院应以这次国际医学人员分流为契机,制定执业医师引进及招聘规划,合理引入中医执业医师,确保占比达标;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足”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加强药学专业人员引进及培养,确保占比达标;对“职工养老保险欠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责成市中医医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立足服务康养之都建设,继续强化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提质增效,完善医疗体系,打造特色优势学科,强化差异化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发挥医联体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基层中医人才的培养,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强化高精尖人才引进,强化重点特色优势专科建设,积极服务市委打造“中国康养之都”战略目标;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机构等内设科室设置,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提高医院预算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杜绝无依据收费,积极维护医院形象,保障患者权益,构建新型医患关系;四是建立医院迁建的相关工作机制,科学筹划制定搬迁预案,提前做好搬迁新址的各项准备工作,尽早启动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谋划好人员整合、资金资产、管理运行等软硬件。正式搬迁后应加强对新环境的适应,加快软硬件建设,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设立总药剂师岗位”问题,通过市中医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药剂科科长为医院总药剂师,并按程序上报省卫健委,等待审批;对“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缓慢”问题,市中医医院于2022 年8月基本完成信息化改造项目,在国家电子病历评级中功能模块已经达到电子病历四级要求;对“欠付供应商骨科医用耗材材料款317.61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已于2023年6月底前将该项骨科医用耗材欠款支付;对“医疗项目超标准收费2.16万元”、“无依据收取材料费2.78万元”、“无依据收取住院患者费用8.83万元”、“重复收取住院患者费用2.57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已于2023年1月7日将上述违规资金上缴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对“超预算支出965.71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院务公开,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及时清理违规集资300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已于2022年10月份清退所有集资职工本金300万元;对“超限额使用现金12笔524.22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已为所有员工办理工资发放银行卡,现对所有在职职工工资、绩效等人员费用已全部做到使用银行转账结算;对“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市中医医院一是医院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强院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对问题的认识,集体学习财经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库存现金核定限额,不断规范现金管理流程;对“无依据收取护理实习生实习费5.32万元”问题,市中医医院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退还违规收取的护理实习生实习费用;对“个别会计业务核算不真实,金额5.8万元”问题,医院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把好财务报销的流程关和凭证关,保证监督每一笔公务支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未设立内审机构”问题,在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人员分流之际,市中医医院引进原国医熟悉审计业务财务科长1名,于2022年10月18日成立审计科,任命该同志担任审计科长,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名;对“市中医医院2018年未购置医疗责任险,未建立医疗纠纷处置储备金账户”问题,市中医医院已经与中国人保达成一致,协议书正在签订之中,对“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问题,由于市中医医院目前尚未有达到总会计师职务条件的人员,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派遣总会计师;对“未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设置耳鼻喉科和营养部”问题,市中医医院一是积极引进商洛市重点专科、主委单位-原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耳鼻咽喉专家团队、专业队伍15人,填补医院空白学科,现耳鼻喉科已开诊,满足全市耳鼻喉患者的就医需求;二是医院引进原国医营养科高级职称护理人员1名,成立营养科,对就诊患者及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指导;对“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足”问题,市中医医院2022年招聘大学生39人,其中,中医专业21人。后续还要通过组织部人才办牵头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招聘进一步招录大学生、研究生;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足”问题,市中医医院积极引进原国际医学药剂专业技术人员9名,2022年度招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6名,医院现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45名,药学技术人员占比不足问题基本解决;对“职工养老保险欠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市中医医院已经积极开展补缴工作。2018年全年及2019年1月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已完成,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目前正在与2023年逐月同步缴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