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738-06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名 称 | 2023年第29号公告 商洛市就业管理局原局长宋宝民同志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5至7月29日,对宋宝民同志2015年至2021年8月31日担任商洛市就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就业管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宋宝民同志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21年8月23日任市就业管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宋宝民同志在审计年度内带领单位班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方面
能够落实省市要求,扎实开展“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二)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能够围绕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梳理制约工作发展的热难点问题,分析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对策,推动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2015—2016年度,市就业管理局分别就全市农民工就业情况、全市农民工回乡创业情况撰写了调研报告《搭建平台服务转移,促农民工扩大就业》《回乡创业方兴未艾,优化服务做大做强》,均在《商洛日报》刊登;2016年度宋宝民同志撰写的调研报告《强化服务狠抓落实,促农民工回乡创业》,获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三)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能够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和部署,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制定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规定,能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从内部控制、资金管理、财务报销等环节强化管理。
(四)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局(市就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发〔2003〕18号)及《关于给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局增加军转干部专项行政编制的通知》(商市编办发〔2004〕28号)以及《商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原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编制及人员的通知》(商市编办发〔2018〕118号)等文件,市就业管理局行政编制18名。截至2021年8月底,该单位实有人员14名,未出现超编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宋宝民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从审计情况看,宋宝民同志在审计年度内,基本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宋宝民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宋宝民同志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共计68000元
(二)会议费报销不规范12笔、共计52830元
(三)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769398.44元
(四)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笔、涉及金额3872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审计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超范围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问题,要求市就业管理局收回超范围发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就业管理局今后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完善相关会计资料,规范会议经费支出;对“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市就业管理局对往来账项逐笔进行清理;对“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市就业管理局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把审核报销关,规范支出行为,确保单位支出规范、合规。二是及时清理往来账项,杜绝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账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周转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超范围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问题,将不再给协理员发放考核奖,因该问题涉及整个人社系统,资金正在追回;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及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问题,加强了财务制度的学习,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严格费用报销;对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超过20年的挂账做坏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