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741-30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名 称 | 2023年第30号公告 中共镇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监察委员会原主任明道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1日至11月11日,对明道煜同志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共镇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及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担任镇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明道煜同志自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任中共镇安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任镇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明道煜同志任职期间带领班子成员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履行监督专责,践行“两个维护”、惩贪治腐,推动镇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推动本部门发展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效果
坚持探索“五个五”长效机制,推行责任岗位化、工作时序化、纪实要素化、研判层级化、追责据实化“五化”模式,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五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督导、研判、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任职期间,镇安县纪委监委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单位,2018年度考核为良好单位。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能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在廉洁从政方面,审计期间未收到关于明道煜同志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自身影响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从审计情况看,明道煜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资料来看,未发现明道煜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明道煜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记固定资产9520元
(二)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涉及金额6552.50元
(三)账务核算不真实,涉及金额45450元
(四)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785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做出了审计处理。对“漏记固定资产9520元”的问题,责成镇安县委纪委监委限期对漏记的固定资产予以补记;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涉及金额6552.50元”的问题,责成镇安县纪委监委今后严格按照《镇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账务核算不真实,涉及金额45450元”的问题,责成镇安县纪委监委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7855元”的问题,责成镇安县纪委监委今后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杜绝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洛市审计局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及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及转账结算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规范报销程序,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于2023年1月31日予以补记;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的问题,已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起,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账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已进行会计科目调整;对“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已安排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杜绝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