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744-49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名 称 | 2023年第32号公告 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原部长李娉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8月1日至10月10日,对李娉同志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部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李娉同志自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共镇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李娉同志任职期间带领班子成员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中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工作要求,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谋划并推进宣传和分管联系的各项工作。
(二)推动本部门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效果
强化理论教育、创新理论宣讲、加强理论调研,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围绕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强正面宣传,营造了干部群众凝心聚力追赶超越的舆论氛围;通过深化媒体融合,成立镇安县融媒体中心,融合“镇安宣传”“爱镇安”“镇安融媒”抖音号、镇安视频号等“两微一端”形成新媒体矩阵,扩大镇安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能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对干部的谈心谈话,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在廉洁从政方面,审计期间未收到关于李娉同志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自身影响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从审计情况看,李娉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提供的资料看,未发现李娉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李娉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限额支付现金49477.08元
(二)漏记固定资产9600元
(三)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0000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公务接待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做出了审计处理。对“超限额支付现金49477.08元”的问题,责成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进一步完善单位现金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在今后资金使用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漏记固定资产9600元”的问题,责成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限期对漏记的固定资产予以补记;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0000元”的问题,责成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加强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责成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在今后财务支出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的问题,责成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在今后公务接待管理中严格按照《商洛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洛市审计局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新购置固定资产应及时足额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公务卡及转账结算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镇安县委宣传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自2023年1月起,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者转账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自2023年1月起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无接待公函及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以接待;补记漏记的固定资产;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商洛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及商洛市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做到规范从严落实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