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9-145751-09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名 称 | 2023年第34号公告 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白桦同志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2日,对白桦同志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白桦同志自2012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审计实施范围确定为白桦同志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白桦同志任职期间带领商南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
能及时学习传达中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并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及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决策、部署等。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作出《关于推进商南县“一心三带无协同”规划布局的决议》等决议决定,出台《中共商南县委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具体举措》,为全县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障。每年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报请县委批转执行,认真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2018年至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连续五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白桦同志2017年、2018年、2020年个人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
制定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使人大监督履职水平得到提升。聚焦重点领域和难点工作集中开展专项视察调研6次,先后对“一府一委两院”副职领导和12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履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
(三)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重大经济事项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讨论,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四)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根据《商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县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和单列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编制的通知》(商编办发〔2017〕91号)规定,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23名,其中商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8名编制单列,下设事业机构县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副科建制,编制6名。截至2022年3月底,单位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4人。行政编制超编14名,事业编制缺编1名。人员超编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公车改革及换届工作实际需要形成。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贯彻落实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白桦同志任职期间基本能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要求加强廉政建设。
从审计情况看,白桦同志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白桦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白桦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白桦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超限额支付现金,涉及金额54046元
(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涉及金额11908元
(三)漏记固定资产3笔,涉及金额9766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审计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超限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要求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今后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结算行为,不得再发生超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情况;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的问题,要求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补记漏记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上述规则登记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经法规学习,规范现金管理及财务审核,认真落实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报销制度。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力度,新购置固定资产应及时足额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超限额支付现金”的问题,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加强支出管理。二是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开支,不断增强财员的业务素质,健全和落实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事,鼓励采用公务卡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杜绝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发生。
2.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的问题,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财务人员按文件规定把好凭证审核关口,规范报销结算方式。二是开展财务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升持卡人用卡意识,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3、对“购买热水器1330元、擦鞋机1335元、机关办公用房修缮费用95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对漏记的热水器、擦鞋机、机关办公用房修缮产生的费用共计97665元,已补记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