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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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公告 商洛市本级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20231229-145814-640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7-26
名  称 2023年第1号公告 商洛市本级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23日,对商洛市本级2019年至2021年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维护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商洛市耕地面积176.4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0.19万亩、水浇地面积4.16万亩、旱地面积172.08万亩;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4.47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0.47万亩;2019年至2021年计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5.32万亩,实际完成建设面积48.86万亩,已上图入库27.55万亩(2021年21.31万亩在建)。2019年至2021年商洛市共计投入耕地保护相关资金95563.9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商洛市市本级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护、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占补平衡等方面工作任务,出台完善了相关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土地违法整治,不断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但审计中也发现,商洛市本级仍然存在耕地保护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未有效落实先补后占指标26.12公顷

2、将25度以上坡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二)耕地保护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未及时划转使用

2、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10万元

(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护和绩效方面。

2019、2020年度6.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0年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处理。

对“未有效落实先补后占指标26.12公顷”的问题,责成商洛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要求,加快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时补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对“将25度以上坡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问题,责成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25度以上坡耕地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政策有序退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未及时划转使用”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商洛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21日整改到位。对“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10万元”的问题,责令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耕地开垦费监督管理,并于2023年3月底前收回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确保专款专用。对“2019、2020年度6.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责成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县区尽快完成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缺口,今后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以及减少投资规模。对“2020年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洛南县人民政府限期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压实责任,尽快完成整改销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强化责任考核。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把考核目标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有效运用,促进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的有效落实。加强部门协同,各责任部门做好有效衔接,落实统一规划布局。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认真学习中、省耕地保护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资金的预算安排、筹集划转和监督使用工作,确保相关资金到位后及时下达,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挪用,滞留闲置资金等问题。同时,财政部门也要做好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以往督查及本次审计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对未有效落实先补后占指标26.12公顷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意识,扎实做好土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严防耕地占卜平衡中补耕地数量、质量不到位情况,充分发挥占补平衡制度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协调农业部门将高标准田项目产生的粮食产能积极入库,增加我市粮食产能,此项问题将于2023年10月底前整改。

2、对将25度以上坡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问题,已按照规程要求,在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将我市25度以上的坡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二)耕地保护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1、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未及时划转使用问题,商洛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21日整改到位。

2、对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10万元问题,

此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3日归还并整改。

(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护和绩效方面。

对2019、2020年度6.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市农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督促洛南县、山阳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补建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积极落实整改,尽快完成补建任务。

洛南县根据实际分类实施整改,采取边补建边上图入库办法落实整改。一是对2020年度建设的水毁农田项目进行提质改造,纳入补建任务,经省农业农村厅核定后,进行了上图入库,共计建设38400亩。二是将整合资金建设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且符合上图入库要求的,及时纳入补建任务,同步进行了上图入库,共计12695亩。三是对剩余5055亩补建任务,2023年度将全面完成补建任务。

山阳县筹措资金,采取提升地力措施完成0.85万亩的补建计划任务。目前已完成外业实施,待项目竣工后,及时上图入库。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2020年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三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中洛南县玫瑰小镇花溪弄和洛南锦绣大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挖湖造景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9日整改到位,并上报省督察办进行验收(商自然资字〔2022〕252号)。洛南县旭日核桃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问题已于2022年6月20日前办理实施农用地备案(洛永政发〔2022〕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