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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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1号公告 中共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监察委员会原主任)刘文革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20231229-145847-03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03
名  称 2023年第11号公告 中共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监察委员会原主任)刘文革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4日至11月10日,对刘文革同志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共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洛南县纪委监委”)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刘文革同志自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任中共洛南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任期间主持洛南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办工作。刘文革同志在任期内带领班子成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方面

围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制定出台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能科学民主决策。能够贯彻中省市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洛南县纪委在2017年至2021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五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刘文革同志个人2016年至2021年被商洛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连续六年被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依据中共洛南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及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核定洛南县纪委监委编制57名(行政编54名,事业编3名)。截至审计之日,现有在编人员53名(行政在编人员46名,事业在编人员7名)。行政人员缺编8名,事业人员超编4名。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能够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局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对干部的谈心谈话,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在廉洁从政方面审计期间未收到关于刘文革同志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从审计情况看,刘文革同志任职期间能够结合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和部署,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了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刘文革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在单位经济管理、编制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8笔379283.92元。

2.支出发票要素不全9笔,涉及金额88534元。

3.漏记固定资产2笔36898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业编制超编4名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查阅《商洛市审计局对中共洛南县纪委原书记贺发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商审投报(2016)21号),报告中查出问题共计5个。经核实,公务接待超支、漏记固定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往来款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在本次审计中仍然存在,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8笔379283.92元”问题,责成洛南县纪委监委今后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要求,对各账户往来资金挂账进行追溯清查,查明挂账原因,并进行全面清理,于2023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毕;对“支出发票要素不全9笔,涉及金额88534元”问题,责成洛南县纪委监委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漏记固定资产2笔36898元”问题,责成洛南县纪委监委对漏记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关于“事业编制超编4名”问题,责成洛南县纪委今后依据编制规定,配备干部职工,设置内部机构;对以前年度审计未整改“往来款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责成洛南县纪委监委限2023年2月28日之前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应进一步加强支出票据审核管理,从监管上杜绝支出发票不合规的情况;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真实、准确地核算会计账务。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足额登记固定资产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量设置单位内设机构和配备工作人员,确保不超设机构、不超编用人。

(四)加强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洛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8笔379283.92元”问题,经查询原始票据并与财政部门协调,已经全部处理到位;对“支出发票要素不全9笔,涉及金额88534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法规,并补充相关佐证资料;对“漏记固定资产2笔36898元”问题,已补记漏登资产;关于“事业编制超编4名”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洛南县纪委在以后将杜绝事业人员调入,自然消化;对以前年度审计未整改“往来款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经与县财政局、资金局协调,完善了手续,已全部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