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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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37号公告 商洛市本级涉水领域专项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sjj/2024-00018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4-16
名  称 2023年第37号公告 商洛市本级涉水领域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商洛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商洛市审计局于2022年6月7日至11月20日,对商洛市城管局(商洛市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商洛市自来水公司等部门水费收缴、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涉水内容开展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涉水方面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抽查了2017年以来商洛市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税)及污水处理费等资金、商洛市城管局1个涉水工程建设项目、2个相关取水用水单位(小区)。2017年-2022年6月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共收取水资源费(税)2192.55万元;2017年-2022年6月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共代收污水处理费5005.5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商洛市本级供水及水费收缴等相关单位基本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基本建立了水费收缴制度,供水运营管理及污水处理各环节相对正常运行。但同时存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水方面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乏力、水费收缴及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涉水方面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商洛市自来水公司阶梯用水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市区自来水覆盖区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未执行居民生活阶梯用水政策的问题。

(二)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存在商洛市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不合规,市项目办统一为县区项目法人招标监理的问题。

(三)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内部职工享受“福利水”未缴纳水费的问题。

(四)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商洛市自来水公司违规出借资金600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文书,作出了处理意见。

对商洛市自来水公司阶梯用水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市区自来水覆盖区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未执行居民生活阶梯用水政策的问题,责成商洛市城管局督促商洛市自来水公司按要求落实阶梯用水收费政策。

对市项目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不合规,统一为县区项目法人招标监理的问题,责成市项目办改正,在今后工程招标过程中避免此类代招标行为。

对商洛市市自来水公司内部职工享受“福利水”未缴纳水费的问题,责成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加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和水费管理,限期安装完成该小区供水计量设施,并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应缴的水费。

对商洛市自来水公司违规出借资金600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责成商洛市自来水公司限期催收借款归还原渠道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一)各相关单位应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涉水领域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规范水费、污水处理费收缴等环节的管理,杜绝“福利水”问题,规范公共权力运行。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确保符合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建立涉水领域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促进资金发挥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商洛市自来水公司阶梯用水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市区自来水覆盖区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未执行居民生活阶梯用水政策的问题,商洛市城管局已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在2022年底前完成了城区“抄表到户”用户摸底工作,共697户符合阶梯水价收费条件,并对企业收费软件进行升级,设置了阶梯水价收费项目,2023年1月将697户符合阶梯水价收费条件的用户全部纳入系统实施阶梯收费,今后将加强用户管理,及时将符合阶梯水价收费的用户纳入系统,每年进行核算,整改已完成。

关于市项目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不合规,统一为县区项目法人招标监理的问题,商洛市城管局已责成市项目办改正,在今后工程招标过程中避免此类代招标行为,已整该到位。

关于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内部职工享受“福利水”未缴纳水费的问题,商洛市自来水公司于2022年7月启动实施一、二水厂家属院户表改造工程,8月初已全部完成149户水表安装工作,实现了计量收费。水费补交工作从2017年10月起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天100升用水量的标准核定每户用水量,补缴水费。目前149户住户应收水费136户(注:13户长期未居住),2023年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水费补缴工作,共补缴水费109652.40元。

关于商洛市自来水公司违规出借资金600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已于2023年2月1日收回出借的6000万款项,归还原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