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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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号公告: 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2020-2022年度资产 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sjj/2024-0002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26
名  称 2024年第2号公告: 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2020-2022年度资产 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8日至7月16日,对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商运司)2020-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运司成立于1969年,市属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433.6万元。公司主要从事道路客运、国内客运包车、汽车租赁、景交通勤、车辆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充电桩经营等业务,2001年被交通部首批评定为国家道路旅客运输二级资质企业。

公司现有职工人数1580人,其中在册职工760人(含子公司),离退休职工820人。总公司下设8个机关部门,15个基层单位(8个客运公司,旅游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维修中心、驾校、出租车公司、江山景交分公司、柞水公司),6个全资子公司(陕西运昌汽车保险代理公司、商洛市鹤城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商运德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商运运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商运派柏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市公共汽车公司)。

截至2022年底共有线路90条,商运司省拥有际线路11条,市际、县际、县境内线路78条,景交线路1条;共有车辆416台,其中省际线路16台,市际、县际、县境内线路286台,景交线路19台,公交车75台,公务用车20台。

本次审计商运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为:总公司、下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23家(总公司、高客、联运、丹凤、洛南、山阳、商南、商州、镇安、商运司汽车维修中心,驾校、定制客运、旅游公司、租赁公司、鹤城旅行社、出租车公司,运昌商贸、派柏云酒店、运昌保险代理及商洛市公共汽车公司、商运德馨公司、江山景交分公司、车站筹建处)。

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商运司合并报表账面资产总额3739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2509.29万元,包括货币资金1953.30万元,短期投资46.50万元,应收账款2923.31万元,预付账款744.08万元,其他应收款6784.41万元,存货44.64元,其他流动资产13.0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合计14807.68万元,包括固定资产原值27650.05万元,累计折旧12842.3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0万元;在建工程7369.31万元;无形资产2653.99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0.16万元。

(二)负债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商运司合并报表账面负债总额36211.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4651.04万元,包括短期借款1750.00万元,应付账款6841.96万元,预收账款512.16元,应付职工薪酬4037.41万元,应交税金18.82万元,其他应付款13772.45万元,递延收益7718.24万元;长期负债1560.68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0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560.68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商运司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1178.7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10.53万元,资本公积6372.15万元,盈余公积144.14万元,未分配利润-5848.12万元。

(四)经营情况

2020-2022年度期间,账面营业收入32220.92万元,营业成本27614.34万元,税金附加161.87万元,营业费用788.13万元,管理费用12507.91万元,财务费用409.55万元,投资收益170.29万元,营业外收入3377.11万元,营业外支出276.18万元,所得税费用18.66万元,净利润-6008.32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商运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和转型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在“三重一大”政策执行、内部控制机制、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方面

1、“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

(1)未编制党委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2)“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详细且未形成会议纪要(决议)

(3)未报请企业党的会议研究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4)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5)大额资金运作未经集体决策,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611.9万元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1)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2)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3)市公交公司无公司章程

(二)内控管理方面

1.无财务预算制度

2.无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3.无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4.无公务用车配备及购置、维护、更新制度

5.无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

6.库存商品账实不符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公司内部往来账务核算不规范

2.未正确核算企业成本

3.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涉及983笔金额9543.24万元

4.损益不实,涉及金额79.17万元

5.虚开发票,涉及金额16万元

6.漏缴税费,涉及金额71.53万元

7.未给员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8.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9.收入确认不及时,涉及金额419.02万元

(四)投资管理方面

1.商运司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合同签订不规范,与非中标人签订合同

3.商运司客运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嫌围标、串标

4.股权收购前未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以及投资可行性研究论证程序

5.商运司将民营企业注册为自己的分公司,存在潜在风险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土地房屋资产管理不善,形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2.投资管理不善,经济纠纷未妥善处理,形成投资损失风险

3.职工占用房屋未得到妥善解决,拒绝拆迁,影响康养项目实施进度

(六)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未到位

市审计局2020年7月对商运司职工保障安置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备案函中共发现三个问题,截至本次审计日,商运司还存在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制党委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问题,要求商运司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编制清单并认真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详细且未形成会议纪要(决议)”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完整记录会议记录;对“未报请企业党的会议研究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决策;对“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移送至商运司纪委进行处理;对“大额资金运作未经集体决策,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611.9万元”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问题提,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尽快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市公交公司无公司章程”问题,要求商运司督促市公交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对“无财务预算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无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无内部资金管理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无公务用车配备及购置、维护、更新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公务用车配备及购置、维护、更新制度;对“无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问题,要求商运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制定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对“库存商品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商运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查清原因,调整账务,并将核查结果报送市审计局;对“公司内部往来账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商运司及时核对往来科目,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将内部往来账务调整规范;对“未正确核算企业成本”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真实准确核算成本;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涉及983笔金额9543.24万元”问题,要求商运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对应收账款进行逐笔清理,及时调整账务;对“损益不实,涉及金额79.17万元”问题,要求商运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调整账务,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对“虚开发票,涉及金额16万元”要求商运司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纳税;对“漏缴税费,涉及金额71.53万元”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缴纳相关税费;对“未给员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移送至市医疗保障局核查处理;对“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移送至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处理;对“收入确认不及时涉及金额419.02万元”问题,要求商运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调整账目;对“商运司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商运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规定将审计结果报送市审计局备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与非中标人签订合同”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施工和采购合同管理,不得违反招标结果与非中标人签订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将陕西正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挂靠行为,移送市住建局核查处理;对“商运司客运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移送市住建局核查处理;对“股权收购前未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以及投资可行性研究论证程序”问题,要求商运司严格按照规定在进行股权收购及资产并购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必要的专家论证,防范风险;对“商运司将民营企业注册为自己的分公司,存在潜在风险”问题,要求商运司解除与丹凤志强公司的所属关系,变更相关注册手续,不得由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土地房屋资产管理不善,形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要求商运司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尽快办理应办理而未办理的房产证,明确公司房屋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投资管理不善,经济纠纷未妥善处理,形成投资损失风险”问题,要求商运司尽快妥善处理与施工方的经济纠纷,把投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对“职工占用房屋未得到妥善解决,拒绝拆迁,影响康养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要求商运司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尽快做好退休职工腾退清理房屋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未到位”问题,要求商运司在今后工作中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和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快企业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商运司应顺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优化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转型速度,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服务“一都四区”战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西商融合为契机,动员各方力量,加大与省交通厅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维护商运司在省西安汽车站土地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土地资产安全完整,为推进西商融合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全力推进,指导协调商运司扎实做好健康产业孵化中心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选优选强合作方,确保该项目科学决策、有序推进,打造西商融合的桥头堡。

(四)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监督。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正确反映企业损益状况;加强财经纪律及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核算水平和财务分析能力。

(五)强化企业管理,促进合规运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正确性,规避经营风险。完善档案资料,查清资料缺失原因,明确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编制党委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详细且未形成会议纪要(决议)”、“未报请企业党的会议研究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运作未经集体决策,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611.9万元”等四个问题,商运司党委办编制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明确事项、会议决议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决议形成过程,并报请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策,保证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相关制度,完善以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程施工和大额资金运作未集体决策的决议形成过程及结论。计划财务审计处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审计指出的大额资金运作未集体决策而支付的会计凭证进行认真完善;对“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商运司纪委调查核实后对镇安公司经理黄卫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鉴于黄卫威已经退休,不再追究政务责任;给予后勤处长寇晓辉政务记过处分;原镇安公司党支部书记黄开进已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建议对镇安公司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问题,商运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审计计划。公司计划财务审计处岗位职责包含内部审计业务,并配备2名专职审计人员,年初下达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计划对公司内部单位逐一审计。重新制定完善了《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下发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

对“市公交公司无公司章程”问题,公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交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对“无财务预算制度”问题,商运司按照要求制定了财务预算制度。

对“无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问题,商运司制定了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严格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统一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效用最大化。

对“无内部资金管理制度”问题,商运司制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统一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效用最大化。

对“无公务用车配备及购置、维护、更新制度”问题,商运司结合以前年度车辆使用及上级部门规范用车规定,制定了总公司公务用车配备购置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维护、更新制度,制定《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对“无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问题,商运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

对“库存商品账实不符”问题,商运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和岗位调整,减少库存商品积压、损毁、自然损耗,要求定期盘点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保证账实相符。

对“公司内部往来账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商运司确定总公司与基层单位定期核对账务,并规定完成时间节点和进度。

对“未正确核算企业成本”问题,商运司学习领会财政部第76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全公司账务处理,真实准确核算成本。

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涉及983笔金额9543.24万元”问题,截至2024年2月底,商运司已收回欠款(货币资金)51笔,金额71.69万元,账务处理93笔,金额6833.68万元,剩余部分(约2637.88万元)将落实责任,加大追收力度,直至采取法律途径,减少坏账损失。

对“损益不实,涉及金额79.17万元”、“虚开发票,涉及金额16万元”、“漏缴税费,涉及金额71.53万元”等三个问题,商运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完毕。

对“未给员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商运司已于2023年12月由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为职工办理。

对“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商运司由于资金紧张,无力缴纳,已商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对“收入确认不及时涉及金额419.02万元”问题,商运司已于2023年6月进行正确账务处理,确认收入。

对“商运司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中介机构已出具商洛市汽车客运站场及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对“合同签订不规范,与非中标人签订合同”问题,商运司制定《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把关特别是工程招投标资质和施工采购的管理。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合同签订,都必须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消除风险隐患。

对“股权收购前未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以及投资可行性研究论证程序”问题,商运司已找到股权收购的审计报告。督促驾校尽快办理完各项手续,力争尽快投入运营。

对“商运司将民营企业注册为自己的分公司,存在潜在风险”问题,商运司与丹凤志强公司沟通协商解除与志强公司的隶属关系,消除潜在风险。

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未到位”问题,商运司印发《清收职工保障安置房尾款工作方案》,对截至2024年1月31日未缴清的住户,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收。截至2024年3月20日已有170余户,补交了63万余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