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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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9号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局长王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sjj/2024-00039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30
名  称 2024年第9号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局长王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7月24日至8月16日,对王斌同志自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王斌同志自2019年3月至今担任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局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王斌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协调成立了洛南县洛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总量减排、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等20余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任期内能够履行单位财务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补充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完善了内控机制建设,明确了单位财务审批、审核、支付等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

(三)履行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责任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共有编制54人,在编在岗49人,其中:局机关编制8人,在编在岗8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编制25人,在编在岗21人;环境监测站编制21人,在编在岗20人。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王斌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决策部署方面。

1.“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

2.未及时缴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涉及金额120464.86元

(二)遵守财经制度与财务管理方面

1.挤占专项资金3187745元

2.超预算支出公务费3631123元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0811.72元

4.往来账款长期挂账4323538.34元

5.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3461234.08元

6.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864038.39元

7.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合计5笔涉及金额74158.5元

8.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3376元

9.漏记固定资产63783元

10.未经审批长期租车,涉及金额60000元

11.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三)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

1.环保化验监察大厦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造成办公用房一直未计入固定资产

2.卫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批先建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洛南县审计局2019年对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原局长何爱龙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中提出的“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0683849.56元”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挤占专项资金3187745元”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制定归还挤占的专项资金整改方案。今后应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专款专用。

对“超预算支出公务费3631123元”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今后将加强单位公务费管理,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4323538.34元”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今后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要求,对往来资金挂账进行追溯清查,查明挂账原因,并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全面清理,防范资金风险。

对“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3461234.08元”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今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手续,规范采购行为。

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今后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

对“环保化验监察大厦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造成办公用房一直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计入固定资产。

对“卫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批先建”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按要求办理环评和用地手续。

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0683849.56元仍未整改到位”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在今后工作中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和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

对“‘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及时缴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涉及金额120464.86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0811.72元”、“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864038.39元”、“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合计5笔涉及金额74158.5元”、“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3376元”、“漏记固定资产63783元”、“未经审批长期租车,涉及金额60000元”8个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强化单位财务管理,严格差旅费、公务费等支出审核把关,杜绝挤占专项经费、超预算支出行为,确保各项支出的合规性。

(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规范采购行为。

(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租车费用支出,实行“一事一租”,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2019-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会议研究问题。经查阅2021年及2022年会议记录,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对大额资金拨付使用进行了会议研究。

2.关于未及时缴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涉及金额120464.86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补缴了未及时缴纳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

3.关于挤占专项资金3187745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将2023年收到的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20万元以及县委6万元的考核奖作为归还挤占监测能力建设资金使用,将继续申请资金,尽力还清其余挤占资金。

4.关于超预算支出公务费3631123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制定了厉行勤俭节约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费管理。

5.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0811.72元问题。审计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将该收入上缴县财政。

6.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4323538.34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将此问题中涉及的工程款已付清,对往来账已进行了账务处理。

7.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3461234.08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学习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8.关于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864038.39元问题。2021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实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

9.关于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合计5笔涉及金额74158.5元问题。审计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补充了相关附件。

10.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3376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经进行了余额调整。

11.关于漏记固定资产63783元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补录登记了固定资产。

12.关于未经审批长期租车,涉及金额60000元问题。自2020年12月起,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完成车改工作,从公务用车平台上租赁车辆。

13.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无审批单报销差旅费4924元问题。审计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责成当事人对附件不全的差旅审批单进行了完善补充,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程序管理。

14.关于环保化验监察大厦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造成办公用房一直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和陕西巨阳建筑工程公司完成了基建的财务决算,待第三方财务公司审核确定决算数据。办公用房依据洛南环保化验监察大厦涉及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办公楼资产评估报告内容,进行了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

15.关于卫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批先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已取得环评、土地批复。

16.关于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0683849.56元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审计指出后,已对以前年度往来账长期挂账的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