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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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2号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长雷关博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sjj/2024-0004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31
名  称 2024年第12号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长雷关博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4日至7月12日,对雷关博同志2019年3月-2022年12月担任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雷关博同志任职情况

雷关博同志于2019年3月任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全面工作。

(二)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内设党政办、财务股、综合股、环评宣教股、污防股、生态股、法制股、创卫办和农环办等股室。

下属单位为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和商州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为参公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负责环境执法监察、环境信访问题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商州区环境监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工作。

(2)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机关编制9人,实际在编在岗4人(包括科级领导3人);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编制22人,在编在岗22人;环境监测站编制15人,在编在岗13人。

(三)审计范围

本次重点对雷关博同志2019年3月—2022年12月担任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局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二、审计评价

雷关博同志任职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连续四年被市生态环境局评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商州区委、区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先后获省、市“污染减排”“文明行业创建”等60余项荣誉称号。雷关博同志能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积极采取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先后制定出台了《商州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商州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各镇(街道)办、各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五项环保重点工作实施考核,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商州区2019年-2022年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完成省考指标,考核排名位于全省前列;二是促进考核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2019年以来商州辖区国控构峪口断面(Ⅱ类)、省控雷家坡断面(Ⅱ类)、省控峡口断面(Ⅱ类)和市控两岔河断面(Ⅱ类)等6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三是完成了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9年以来实施了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大荆污水处理厂等26个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开展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及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的各类专项整治及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各类“乱排乱放”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累计出动检查排污单位2634家次,立案查处134起,罚款451万余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1起(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1起、限制生产企业2起、按日连续处罚3起、移送公安5起、拘留5人),曝光生态环境违法企业60家,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以来共争取土壤、大气、水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2792.79万元,用于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659.7871万元,用于商州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区一策”、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项目;水污染防治资金3020万元,用于商州区大荆污水处理厂、大荆镇、腰市镇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和二龙山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雷关博同志任职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予以改进。

综合上述情况,审计认为雷关博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责任情况为“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1.大荆污水处理厂、夜村污水处理厂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2.水源地保护监管不到位

(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1.垃圾填埋场监管不规范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不严格

(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

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意见,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大荆污水处理厂、夜村污水处理厂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加强区域内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对“水源地保护监管不到位。二龙山水库水源地、腰市镇庙湾水源地及大荆镇东峪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均有不同程度损毁,二龙山水库水源地和大荆镇东峪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均有人员游泳、嬉水、垂钓,河岸边有零散生活垃圾”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加强水源地保护监管工作力度,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保护网修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对“垃圾填埋场监管不规范”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商州区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腰寺镇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腰市镇完善了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对厂区内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及消杀碾压,确保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不严格。商洛海乔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未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切实履行对企事业单位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对“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秦岭生态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能力,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确保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三)规范环保资金和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建设和后续维护工作,更好服务全市“一都四区”建设。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大荆污水处理厂、夜村污水处理厂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已对夜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审批,大荆镇污水处理厂按照环评要求现有废水经处理达标进入人工湿地再次净化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流。

(二)关于水源地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一是对破损围网进行了修复,并加大水源地日常巡查频次,严控外来污染源进入;二是建设浮船式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强化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关于垃圾填埋场监管不规范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商州区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腰寺镇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腰市镇完善了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对厂区内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及消杀碾压,确保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

(四)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不严格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督促商洛海乔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自行组织了环境应急演练。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督促全区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单位自行编制并备案,建立了管理台账。

(五)关于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未按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实施的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于2023年11月26日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