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j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名 称 | 2024年第21号公告: 镇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结果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八条规定,商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20日,对镇安县2020年至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维护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底,镇安县辖14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56个村(社区),人口约29.41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约20.6万人,占70.04%。2020年至2022年,镇安县共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资金15384.2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926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556万元;各类财政奖补资金563.20万元。组织实施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063户4063座,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处,新建垃圾处理站4座,新建农村供水设施90处(其中:乡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90处,分散供水设施属于供水维修养护项目)。本次审计累计抽查6个乡镇,11个行政村,走访群众60户,涉及项目57个,财政资金3449.5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镇安县委和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基本落实了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先后制定了《镇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镇安县秦岭山水乡村建设“九统一”工作措施》、《镇安县秦岭山水乡村建设行动方案》、《镇安县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示范村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有效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及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村容村貌整体好转。但审计中也发现,镇安县仍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不平衡、厕所革命改厕项目有待进一步提升,污水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不到位等方面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后期运营管护资金未到位,涉及资金267.96万元。
2.县级配套资金3756万元未到位。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问题
1.以前年度建成的垃圾填埋场无用地审批手续。
2.部分垃圾处理站建成后未正常运营、造成资产长期闲置。
3.未全面有效环保处置农村垃圾。
4.未编制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治理规划。
5.未开展全县地毯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问题
1.新建12座污水处理站总投资1350万元,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农村污水设施未有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导致运行不畅及闲置现象。
(四)农村户厕改造方面的问题
1.通过下指标、分任务的方式推动改厕。
2.“厕所革命”项目资料不准确、不规范。
3.未严格执行厕所革命项目户厕的验收标准,存在走过场的验收现象。
4.未全面落实“一户一厕”政策,为47户搬迁户改厕,涉及14个镇28个村,涉及资金6.01万元。
5.未执行户厕奖补标准,少兑付奖补资金2.7万元。
6.挤占挪用改厕资金17.24万元。
7.“厕所革命”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死面。
8.无依据随意调整厕改项目计划。
9.未按时完成厕改项目任务。
10.擅自改变户厕改造方式由自建变为统建。
11.未严格执行改厕质量相关规范要求,采购的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无质量鉴定报告。
(五)农村安全饮水方面的问题
1.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经决算审计。
2.镇安县农村饮水安全部分镇办村水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
(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镇安县乡村振兴局的衔接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
2.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内容。
3.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
4.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
(七)乡村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镇安县自然资源局的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
2.未及时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洛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处理。
对“部分项目后期运营管护资金未到位,涉及资金267.96万元”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及时解决安全饮水设施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经费,以保证安全饮水项目设施正常运营。
对“以前年度建成的垃圾填埋场无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保证建设项目的合法化、规范化;对“部分垃圾处理站建成后未正常运营、造成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城管局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针对建成后未运营的垃圾处理站商议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资产长期闲置;对“未全面有效环保处置农村垃圾”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按上述文件要求规范处理垃圾,对未及时清理的垃圾组织专人进行清理;对“未编制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治理规划”的问题,责成镇安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上述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内容,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未开展全县地毯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尽快落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对“新建12座污水处理站总投资1350万元,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该单位立即按上述规定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化、规范化;对“农村污水设施未有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导致运行不畅及闲置现象”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各相关单位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污水设施运营制度及长效管护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协作单位全力配合对未运营的污水厂进行详细排查,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完成配套管网修建,避免污水设施的长期闲置。
对“未严格执行厕所革命项目户厕的验收标准,存在走过场的验收现象”的问题,责成相关镇办就未建新先拆旧、未达标户厕已验收的情况摸清后,对问题厕所进行及时整改;对“相关工作人员政策学习不到位,无审批备案意识”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该镇将调整改厕计划文件及时上报相关的主管局进行审批备案。
对“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内容”的问题,责成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各相关镇对未完成的工程建设内容查明原因,是否在可调整范围之内,再根据项目计划程序进行规范性调整;对“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该镇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程序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杜绝因资金问题不按中标价签订合同的行为;对“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责成镇安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镇将项目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
对“县级配套资金3756万元未到位”“通过下指标、分任务的方式推动改厕”““厕所革命”项目资料不准确、不规范”“未全面落实“一户一厕”政策,为47户搬迁户改厕,涉及14个镇28个村,涉及资金6.01万元”“未执行户厕奖补标准,少兑付奖补资金2.7万元”“挤占挪用改厕资金17.24万元”“‘厕所革命’”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死面”“未按时完成厕改项目任务”“擅自改变户厕改造方式由自建变为统建”“未严格执行改厕质量相关规范要求,采购的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无质量鉴定报告”“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经决算审计”“镇安县农村饮水安全部分镇办村水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镇安县乡村振兴局的衔接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镇安县自然资源局的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未及时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等15个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的污水、垃圾、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后期管护运营费的资金缺口及相关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镇安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缺口资金预算到位,并安排县财政及时拨付款项,保障已建成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的问题,镇安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化、规范化。
(三)全县镇办的集镇垃圾处理不规范,大部分垃圾堆放于临时垃圾填埋场、并发现有垃圾乱堆乱放和焚烧垃圾的现象。镇安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安排组织工作小组在摸清全县农村集镇垃圾处理的现状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规范化推进垃圾处理工作。
(四)全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率较低,县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对需要改造的污水处理厂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尽快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
(五)强化厕所革命项目宣传动员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主动改厕。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以“一户一档”“一村一档”的方式建立数据档案。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验收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改厕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做好改厕后期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六)衔接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中,要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约定,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分项目后期运营管护资金未到位,涉及资金267.96万元问题。镇安县水利局统筹资金由县天地源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发放,于2023年11月发放149.52万元。剩余118.44万元,由县天地源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底前自筹资金完成发放,截止2023年12月底,2022年、2023年6月底前的水管员工资共计267.96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2.关于县级配套资金3756万元未到位问题。镇安县人民政府已督促县财政局将配套资金3756万元于2023年9月25日拨入县农业农村局。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以前年度建成的垃圾填埋场无用地审批手续问题。(1)2023年6月镇安县城管局将建设用地申办相关资料送至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后上报。2024年6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接收资料,目前省厅有关处室正在会审,近期将会审情况报送省政府申请批复。同时,县城管局又于2024年7月3日在省林业局办理了林地延期手续,2024年6月11日在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2)2023年县城管局已将月河镇先锋村、月河镇西川村、永乐街道办山海村等9个不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的垃圾站上报县资源局进行土地规划调整。经与县资源局对接,县资源局明确已将该9个不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的垃圾站纳入“三区三线”规划调整范围,并上报省资源厅,待省厅“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批复后,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下一步镇安县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及时了解“三区三线”成果划定批复情况,进一步加快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2.关于部分垃圾处理站建成后未正常运营、造成资产长期闲置问题。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函〔2018〕11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柞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2024〕14号)文件要求,未完工的米粮镇界河村、米粮镇清泥村等15个垃圾处理站将作为柞水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垃圾分拣站。目前,柞水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及项目前期手续,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25年底全面建成投入运行。下一步,镇安县将积极与市上对接,待柞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工后,尽快使垃圾分拣站早日投入运行。为了避免垃圾站长期闲置,县城管局已向县政府请示将垃圾站交由所在镇办使用,作为垃圾分拣、可回收垃圾暂存。
3.关于未全面有效环保处置农村垃圾问题。(1)为全面有效处置农村垃圾,月河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县城管局签订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由城管局负责对月河镇转运至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与垃圾转运人员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由转运人员统一收集各垃圾临时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同时规范垃圾转运车辆、时间及相关职责;三是由月河镇人大主席牵头成立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监督机构,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设施设备短板弱项强化清运作业精细化管理。四是待市垃圾焚烧发电站运营后,集中转运至该处处理。(2)青铜关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平沟口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清理麦垦。并对接联系垃圾焚烧站设备厂家对设备进行维修。为全面有效处置农村垃圾,2024年初,青铜关镇人民政府与第三方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周定期对省道沿线的村、移民安置点、群众集聚区、集镇等区域垃圾进行收集,统一拉往旬阳市小河镇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4.关于未编制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治理规划问题。工业垃圾治理规划,已由县环境局负责按照部门职能,结合镇安县实际编制了《镇安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
5.关于未开展全县地毯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问题。镇安县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进行研讨部署,落实各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安排专人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存在问题督促相关镇(街道),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二是在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核查的同时,每到一个镇(街道)、村组,对其辖区范围内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尤其是对高速路、铁路、省道沿线、河流沿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县住建局邀请了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政策引导和规划。对于整改到位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县住建局多次进行“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并随时掌握动态,防止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出现。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新建12座污水处理站总投资1350万元,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镇安县环境局已联系相关部门正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关于农村污水设施未有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导致运行不畅及闲置现象问题。镇安县环境局已建成具备运行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已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已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制定并印发《镇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及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查和监督性抽测,确保污水处理站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对暂未达到运行条件的污水处理站已经编制维修方案,向申请维修资金,分年度开展修复工作。目前,县城管局已积极争取将五个污水站纳入了商洛市全域污水处理PPP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建设,五个污水处理站正在回购,待商洛市全域污水PPP项目建成后,由全市统一运营管理。
(四)农村户厕改造方面的问题
1.关于通过下指标、分任务的方式推动改厕问题。镇县县农业农村局已提供了全县户厕改造的摸底调查文件及全县需要改厕的计划文件。
2.关于“厕所革命”项目资料不准确、不规范问题。云盖寺镇及米粮镇已安排由分管副镇长负责、镇农综站全力配合,抽调业务干部对2020年100户厕所改造项目户档重新进行验收、完善档案资料。同时安排财政所按照财务程序,责令当时施工单位退还户厕改造资金 11 万元,待验收合格后,重新按照报账资料予以兑付。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施工队工程款已支付到位,户厕档案已重新补齐,同时提供了村委会、改厕户2020年100户改厕任务完成的签字盖章证明。
3.关于未严格执行厕所革命项目户厕的验收标准,存在走过场的验收现象问题。米粮镇狄某改厕问题,已拆除废旧厕所,现已整改到位。西口回族镇岭沟村范某某户厕,目前西口回族镇工作专班联合岭沟村干部现场与范某某沟通后制定整改措施,由原施工队负责新建一个标准化三格式化粪池,并接通自来水,现已整改到位。青铜关镇冷水河村武某某、杨某某、东坪村张某某、薛某某等户厕问题由冷水河村支部书记倪世刚、东坪村支部书记李书俊负责督促完成户厕改造,确保达到改造达标。其余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4.关于未全面落实“一户一厕”政策,为47户搬迁户改厕,涉及14个镇28个村,涉及资金6.01万元问题。镇安县已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排查确认43户属于易地搬迁后享受改厕政策,现已向农户解释说明,已退回兑付的改厕资金5.56万元,其余4户经进一步核实因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均符合改厕政策。
5.关于未执行户厕奖补标准,少兑付奖补资金2.7万元问题。镇安县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镇办,明确整改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目前,云盖寺镇岩湾村2020年70户改厕户每户每厕少补助100元已于2023年8月16日发放到户,共计补发厕改奖补资金0.70万元。青铜关镇200户(冷水河村80户、丰收村120户)改厕户每厕少补助100元,总计少发厕改奖补资金2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退回县财政往来资金账户。
6.关于挤占挪用改厕资金17.24万元问题。镇安县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镇办,明确整改责任人,认真核查整改,目前青铜关镇冷水河村2020年度23户户厕奖补资金2.30万元已追回退还镇财政所;庙沟镇蒿坪村2021年度36户户厕奖补资金5.40万元已追回退还镇财政所;大坪镇挤占挪用厕所革命2020年厕改资金11万元”问题,县人居办督促相关镇办,已将资金收回。
7.关于“厕所革命”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死面问题。镇安县已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
8.关于无依据随意调整厕改项目计划问题。云盖寺镇根据民意反映和省重大项目规划,在改造任务下达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变更项目计划的报告,并获得部门批复。现已将项目计划变更资料收集整理完毕。
9.关于未按时完成厕改项目任务问题。镇安县人居办督促相关镇办,认真排查整改,云盖寺镇岩湾村2020年度未按时完成30户改厕任务,已于2021年5月完成改厕。永乐街办2020年度32户未完成,剩余资金3.52万元改厕资金,现已退回县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
10.关于擅自改变户厕改造方式由自建变为统建问题。镇安县人居办督促相关镇办,认真排查整改,米粮镇树坪村、云盖寺镇金钟村、月河镇罗家营村均提供了施工方、村委会、村民三方签字的施工授权委托书。
11.关于未严格执行改厕质量相关规范要求,采购的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无质量鉴定报告问题。镇安县人居办已督促相关镇办,认真排查整改,目前已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五)农村安全饮水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经决算审计问题。镇安县水利局已将3个项目已进行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关于镇安县农村饮水安全部分镇办村水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镇安县水利局已组织专人将未收取的水费按要求及时收取到位。
(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镇安县乡村振兴局的衔接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镇安县政府督促相关镇办按要求及时完善项目资料并对未经验收的项目进行了补充验收手续。
2.关于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内容问题。镇安县农业局已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规范账务资料和项目申报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学习,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法规,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其余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3.关于已竣工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问题。该项目于2023年初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现云盖寺镇已聘请专业机构出具财务决算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