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山阳爱牙口腔诊所医疗广告发布内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后5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委反映。
电 话:医政医管科 0914-2313973(传真)
邮 箱:slswjwyzk@163.com
附 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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