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录》等相关规定,2024年7月1日,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对市妇幼保健院设置的二级科目进行了现场核查,结合《商洛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增诊疗项目验收整改情况的报告》,现对商洛市妇幼保健院拟增设变更诊疗科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商洛市卫健委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医政医管科 0914-231397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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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