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jj/2024-0009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双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当事人:陕西华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单位地址:陕西省商南县城关街道文明路社区东外路79号
法定代表人:贺学华
一 、基本事实
你公司参与的“商洛市初级中学锅炉房项目”招投标中串
通投标,违反招投标法。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三、决定结果
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7712元人民币。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 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市住建局5楼532室) 电话:2320525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洛市人民政府或 陕西省住建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但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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