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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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jj/2024-0003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3-07-20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安怡、张红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单位老住宅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是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激励和鞭策,热忱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了办理单位和人员,提出办理目标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回复内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限时答复。同时,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进行督办,确保您的建议事项顺利推进。

一、关于“予以重视加强管理”问题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县(区)分管副县长为成员的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并进一步明确了市直相关21个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做好配合工作,形成了“政府总揽、主体单位组织实施、街办社区、居民参与和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市住建局也第一时间抽调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先搞好试点、探索经验,再分板块、分片区、分年度逐步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19年开展以来,我们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我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先后编制完成了《商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商洛市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相继出台了《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指引》、《商洛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商洛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南》、《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

二、关于“对单位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整改”问题

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十四五”期末,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照“保基础、推完善、再提升”总体思路,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优先完成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居住安全和日常生活保障的水、电、气、暖、消防、安防等改造内容,确保基础类改造内容应改尽改,完善类和提升类根据实际需求,让居民“点单式”选择。

三、关于“实施分类管理”问题

按照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旧改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发力点,打破市区两级体制机制弊端,建立“政府引导、部门统筹、社区参与”的工作体系,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建立健全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街办社区指导协调改造后的小区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目前,商洛市老旧小区大部分无物业管理,且产权多元,居民结构复杂,安全隐患多。为了维持改造成果,商州区首先提出组建成立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为老旧小区管理括清边界,协同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维护广大业主和权属单位的利益,使其后续治理有序开展。同时利用“互联网+”的智慧物业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解决传统物业无法根除的弊病,达到长效治理的目的。

四、关于“多方筹集资金”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繁杂,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且收支平衡困难,难于形成合理的回报机制。因此需要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形成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的方式。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对一些有闲置用房用地的老旧小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改造后用经营权盘活闲置资产,避免小区资源长时间空置浪费,从而实现投、建、管资金缺口的平衡。目前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为积极争取中省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同时鼓励产权单位、企业、住户出资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2022年,全市累计争取中省资金44950万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000万元,争取科技三下乡资金1180万元,支持全市228个城镇老旧小区和30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惠及居民住户18846户。2022年除中省资金外,我市通过多方筹措资金达10630.76万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4431.26万元,居民参与改造出资1802.5万元,商州区发行地方专项债4000万元,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397万元。

五、关于“加强实施物业管理的宣传引导”问题

按照我市老旧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旧改办发〔2022〕2号),充分发挥产权单位、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基层党组织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和老旧小区智慧物业管理模式,力争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推动业主大会等规范运作,创新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同步升级,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 华 联系电话:0914-231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