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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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8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jj/2024-00034 发布机构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3-07-20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商洛市委会,杨永林、姚磊、王志喜、陈瑶、陈明莉、唐亚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第25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是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激励和鞭策,热忱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了办理单位和人员,提出办理目标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回复内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限时答复。同时,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进行督办,确保您的建议事项顺利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以来,为进一步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推动城市更新,中省市相继也出台了相关意见,把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和“补短板、惠民生”的重大民心工程、发展工程。

2021年4月13日,为推进和规范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局会同市资源、市市场、市应急、市城管、市财政、市公积金等部门出台了《商洛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商建发〔2021〕44号)。一是明确了实施主体。可以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或电梯安装维护企业作为本小区(或楼、单元)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质量安全、运维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是明确了主管部门。由属地住建部门组织资源、应急、市场等部门对增设电梯涉及的规划、消防、特种设备安装等工作进行审查,通过后开始安装施工。竣工后由实施主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三是明确了资金筹集。增设电梯的安装、运行、维护等费用可以通过“业主共同承担,提取公积金,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争取各级财政和相关资金政策支持”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同时对楼层分摊资金提出了参考性的计算公式。四是明确了管理主体。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调处等工作。

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本级老旧住宅中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30部指标),同时参考省内其他地市加装电梯奖励情况,结合市本级财力实际,对每部电梯给予10万元的奖励。2023年中心城区计划加装电梯30部,已开工22部,其中主体完工6部,基础完工16部,开工率73%。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区加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向省住建厅申报两个县作为电梯加装示范点。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审批、协商、资金筹措等相关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增设电梯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确保增设电梯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 华 联系电话:0914-231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