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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jj/2024-00112 发布机构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8-26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答复函

曹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整治的建议》(第3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4.29”事故惨痛教训,严格按照中、省决策部署,“排查要全、底数要清、鉴定要准、整治要实、验收要严”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强措施、严整治,抓好安全隐患消除。目前我市共排查自建房60.26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96万栋,非经营性57.29万栋,危房7765栋。对排查出有隐患的房屋,结合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逐栋制定“一户一策”“一栋一策”整治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截至目前全市存在安全隐患需整治房屋采取加固、拆除、停止使用、封控警示等措施均已整治到位,实现了“危房不进人,人不住危房”目标,确保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强机制、严防范,抓牢整治成果巩固。我局联合20个市级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区域范围内居民自建房的规划与用途管理、审批管理、建设管理、用作经营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对资源、审批、市监、农业等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对镇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依托“一房一码”实现信息公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构建了“镇街主导、村级主责、户主主体”责任体系;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和部门联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机制,实现自建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格化、动态化、差别化。

虽然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很赞同也很受启发。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

一、切实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去存量、遏增量、防变量,坚持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齐心协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媒体推广、印发宣传册、告知书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自建房安全整治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