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05607-48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7 | ||
名 称 | 商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SLCG-JZXCS-201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商发改发[20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商洛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商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洛市公安局院内。
2.2工程规模: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8935平方米,框剪结构;共16层,其中地上15层、地下1层。
2.3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商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5项目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64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3.5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企业、1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投标;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具备类似工程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8:00-12:0,下午14:00-18:00(双休日除外),在商洛市住建局三楼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若为联合体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9 日下午17时前。地点为商州区名人街西段书苑小区一单元四楼西;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投标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洛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14-233391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91285005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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