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10612-91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
名 称 | 法官镇月亮湾人工湖景观项目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法官镇月亮湾人工湖景观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官镇月亮湾人工湖景观项目已由山阳县发展改革局以山政发改发【2017】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阳县南水北调办(代章),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山阳县法官镇法官庙村,
2、规模:占地约24.72亩,人工湖水面水体面积约16527.5㎡,建设驳岸约15446.54㎡,湖底约14003.62㎡及园路约933.56㎡。
3、投资估算:约319.21万元(预审价为:274万元)
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供无在建证明原件)。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于2017年7 月 31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山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9 日16:00时前,地点为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阳县南水北调办(代章)
联系人:陈先生 0914--8326809
招标代理单位: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15029156715
2017年 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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