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11640-47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5-04 | ||
名 称 | 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露崖排险加固及艺术护坡设计招标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露崖排险加固及艺术护坡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露崖排险加固及艺术护坡前期规划已完成,项目业主与招标人为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设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
2.2项目规模: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露崖排险加固及艺术护坡项目位于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本项目区域山体坡脚平面长度约375m,最大坡高约70―80m,该处岩层为板岩,竖向节理异常发育,岩体极其破碎,需要对整个山体露崖进行排险加固,将利用已有暴露山体崖壁进行整体边坡支护并结合艺术护坡工程对其山体进行艺术性保护设计,同时将周边原有建筑进行仿唐化改造及结合现有道路形成特色(新建唐风建筑)步行商业街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共四个阶段设计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05月4日至2016年05月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相关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在镇安县天坤都市A座四单元301室申请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须支付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镇安县金源酒店7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齐静 15399391175 0914-532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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