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j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名 称 | 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指南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根据《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市本级租赁补贴申请程序及条件:
一、申请程序(租赁补贴)
1、申请:申请人进入微信小程序,陕西保障房公租房申请(手机号码验证登陆);
2、提交:选择申请地区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和收入证明等);
3、审核:市房管局审核,并报送相关部门联审联查;
4、公示:网上公示(七日):
5、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按季度报送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二、申请条件(租赁补贴)
1、主要针对市本级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的住房困难者;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符合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标准。即:低收入家庭收入为1770元/月/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为:1862元/月/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收入为3548元/月/人(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为就业5年内人员;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运机动车辆,或名下只有1辆非营运电动车辆,且拥有非营运机动车辆总价格在15万元以下。其中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价格(含税)或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所列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保费的计算基数)为准,两者中以最高为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以工商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为准。
三、申请程序(公租房)
1、公告: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根据房源情况,由市房管局适时发布分配公告;
2、申请:申请人在公告指定地点领取《租赁型保障房申请表》;
3、审核:市房管局审核,并报送相关部门联审联查后确定分配名单;
4、分配:市房管局组织抽号分配活动;
5、公示:分配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七天)
6、入住: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签订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四、申请条件(公租房)
1、已在市本级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符合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标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运机动车辆,或名下只有1辆非营运电动车辆,且拥有非营运机动车辆总价格在15万元以下。其中非营运机动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价格(含税)或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所列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保费的计算基数)为准,两者中以最高为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以工商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为准。
兄弟城市
县区政府
党群机关
政府部门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