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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4-0049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07 16:22
名  称 《商洛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商政办函〔2024〕54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农作物生物灾害,科学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最大限度降低农作物有害生物危害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编制了《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由商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商洛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征求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最终完成《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专家机构、应急处置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为灾害分级。根据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的性质、种类、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第四部分为监测和预警。明确了应对农作物生物灾害监测、灾害诊断、信息报告和评估预警的措施与要求。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包括先期处置、分组响应、扩大应急、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和应急终止等,明确了农作物灾害发生的应急响应条件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总结评估、善后处理、社会救助相关要求。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人力保障、宣传演练、技术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为奖励与责任追究。提出对有突出贡献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或追究责任。

第九部分为附则。对相关名词术语、《应急预案》管理、更新和实施时间作出说明。

四、政策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植保植检站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123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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