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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5-0002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1-04 10:39
名  称 《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商政办发〔2024〕30号,规范性文件:商规〔2024〕014—市政办007,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城市二次供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了加强我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保障二次供水水量、水质、水压和用水安全,既是落实中省关于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的政策规定要求,也是不断满足群众生活用水的现实需要。为规范二次供水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有序推动二次供水设施统建统管、户表改造,实施阶梯水价,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用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市城管局牵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和省住建厅要求,参照西安市、榆林市、延安市等地的做法,制定了《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制订依据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8)《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陕西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61/T186-2021)《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省住建厅《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建市发〔2023〕48号)。

三、制订过程

本办法制定工作自2024年3月份启动以来,对中心城区二次供水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考察学习了榆林市、延安市、西安市等地的经验做法,邀请相关专家给予了指导,初稿形成后先后两轮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经2024年12月13日市政府2024年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对制定目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坚持原则等作了规定;第二章规划建设。规定了规划编制、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质量监督等内容;第三章运行维护管理。对专业管理、故障抢修、运维费用、安全管理等作了规定;第四章水质管理。规定了水质检测、应急处置、投诉受理、卫生监督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解释责任及施行期限等。

本办法的核心要点有:

(一)在总则方面。二次供水设施主要包括泵房、水池(箱)、水泵机组、管道、阀门、消毒设备、水质水压监测设备、电控装置、压力容器、红外安防与门禁及视频监控等系统化设施。

(二)在规划建设方面。1.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设城市二次供水信息化平台,加强二次供水的信息化监管,城市二次供水应当推行智慧化管理。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因供水能力需要,建设单位应当同步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实现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户外计量、计量到户,推广使用与供水企业智慧抄表平台相兼容的智能远传水表。3.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应当由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参与技术审查。4.城市供水企业应全程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过程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单位应把好设计关、审查关、建设关、验收关,保证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和建设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5.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城市供水企业可不予供水。6.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清洗、试压和消毒,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在运行维护管理方面。1.对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统建统管,可由建设单位出资委托城市供水企业代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交由供水企业负责专业化运行维护。2.对既有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由有关责任单位或产权人负责筹资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鼓励委托给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专业运行维护。3.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4.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价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应单独装表计量。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洛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县城二次供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水利部门制定。

六、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七、政策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科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8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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