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山阳县有效降水少,气温回升快,进山旅游人员和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消极应付思想,全面夯实镇办和县直部门分片包抓、干部驻村指导、村组隐患排查、护林员“红袖章”巡查、指挥部定期抽查、县委和政府督查办专项督查等责任,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各镇(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以及林区单位等,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站位,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领导、责任、人员、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各镇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手段,采取车辆宣传、发放通知书、群发短信、上门宣传、村广播宣村等群众看得见、听得到、覆盖广的形式,加大对重点火险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各村广播每天至少宣传1个小时的《森林防火条例》《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以及相关知识,县森林公安局、电视台等要加大对秋冬季“第一把火”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要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办)、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要强化对重点林区、旅游风景区、道观庙宇、坟园集中地、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火源管理,落实专人死看硬守;充分发挥林场护林工区、临时检查站、林区瞭望台、防火宣传点等载体,坚守岗位,管好野外火源;护林员要扎实开展“红袖章”巡查活动,认真检查入山人员,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不出问题。
四要提高应急能力。县应急局、林业局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办)、各单位落实组织指挥、带班值班、人员调配、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工作。县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要及时与气象部门分析极端天气和森林火险形势,修订完善各级预案,强化培训演练,满足扑火工作需要。各镇(办)要以村护林员为主体,选拔一批扑火队员,强化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备足备齐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镇(办)主要领导要快速赶赴现场,迅速调集力量,靠前指挥,科学扑救。
五要严明工作纪律。各镇(办)、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等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责任,做到领导不缺位、人员不脱岗、工作不脱节,保持全员在岗。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妇女、儿童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凡因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按照《商洛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山阳县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规定》(暂行)等要求,严肃追责。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森林公安局要第一时间摸线索、破火案,从严打击和惩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